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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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一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一标段)监理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涉及平乡县城区内5个地点,其中包括(东初路路北巷道、北牌小街巷道、人民路(蓝鸟家居)东临巷道、人民 (略) 巷道、住建局门口(自来 (略) )及 (略) 巷道)。

2.2 建设规模:涉及县城内巷道总长度2114.26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DN200污水管网426米、DN300污水管网1774.5米、DN500污水管网285米、DN200雨水支管92米、DN600雨水管网434.5米、De32 给水支管1270米,迁移DN200给水管285米、DN80给水管1732米,恢复路面8708平方米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监理。

2.4 合同估算价:6.6万元。

2.5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专业为准。

3.4 项目监理配置人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相关规定,并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5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http://**;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http://**);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8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7月04日 00:00至 2024 年07月1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 CA 登录)下载相关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 或咨询“E 招冀成”(http://**)首页客服QQ。)

5.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郑校兵(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陈全周(项目负责人)、路延锋、宋立云、李晓慧(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之业 (略)

地 址: (略) 平乡县建设大街 地 址: (略) 襄都区新华南路金凯利商贸城19幢332室

联系人:郑校兵(接受异议联系人) 联 系 人:宋立云(接受异议联系人)

电 话:0319-* 电 话:0319-*


[2024B*]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一标段)监理.HB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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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一标段)监理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平乡县城巷道供排水管网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涉及平乡县城区内5个地点,其中包括(东初路路北巷道、北牌小街巷道、人民路(蓝鸟家居)东临巷道、人民 (略) 巷道、住建局门口(自来 (略) )及 (略) 巷道)。

2.2 建设规模:涉及县城内巷道总长度2114.264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DN200污水管网426米、DN300污水管网1774.5米、DN500污水管网285米、DN200雨水支管92米、DN600雨水管网434.5米、De32 给水支管1270米,迁移DN200给水管285米、DN80给水管1732米,恢复路面8708平方米等工程。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监理。

2.4 合同估算价:6.6万元。

2.5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6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专业为准。

3.4 项目监理配置人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相关规定,并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5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略) 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http://**;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http://**);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8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暗标) 部分进行盲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07月04日 00:00至 2024 年07月1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 CA 的,可直接使用 CA 登录)下载相关电子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

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投标人在使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789-8055/8058 或咨询“E 招冀成”(http://**)首页客服QQ。)

5.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建设单位:郑校兵(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陈全周(项目负责人)、路延锋、宋立云、李晓慧(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之业 (略)

地 址: (略) 平乡县建设大街 地 址: (略) 襄都区新华南路金凯利商贸城19幢332室

联系人:郑校兵(接受异议联系人) 联 系 人:宋立云(接受异议联系人)

电 话:0319-* 电 话: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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