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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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中宁县。

2.2 建设规模:固海扬水灌区维持现状总灌溉面积90.5万亩。长山头渡槽设计流量22.5m?/s,渡槽建筑物级别为3级。改造长山头渡槽,其中主坝段向库区平移25米新建,非主坝段渡槽原址翻建,配套渡槽进、出口渠道连接段和安全监测设施设备。

2.3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改造长山头渡槽,总长1052米,其中主坝段210米采用“槽桥分离”结构,上部槽壳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下部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桥梁+重力墩、钢筋混凝土桥梁+井柱结构;非主坝段842米,采用排架支墩结构,上部槽壳为U型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下部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重力墩、排架、排架+重力墩结构;改造渡槽进出口连接段共176.1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1标段: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施工;2标段: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20万元。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刘林、王化化、邹莹

电话:*、*、*

**日

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4〕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中宁县。

2.2 建设规模:固海扬水灌区维持现状总灌溉面积90.5万亩。长山头渡槽设计流量22.5m?/s,渡槽建筑物级别为3级。改造长山头渡槽,其中主坝段向库区平移25米新建,非主坝段渡槽原址翻建,配套渡槽进、出口渠道连接段和安全监测设施设备。

2.3 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改造长山头渡槽,总长1052米,其中主坝段210米采用“槽桥分离”结构,上部槽壳采用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下部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桥梁+重力墩、钢筋混凝土桥梁+井柱结构;非主坝段842米,采用排架支墩结构,上部槽壳为U型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下部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重力墩、排架、排架+重力墩结构;改造渡槽进出口连接段共176.1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2个标段,1标段: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施工;2标段:宁夏固海扬水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六期)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09时00分至**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20万元。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略) 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邹璇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

联系人:刘林、王化化、邹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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