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秦皇岛嘉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秦皇岛嘉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拟批准秦皇岛嘉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嘉瑞再生 (略) 新建年产*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嘉瑞再生 (略) 新建年产*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 | 河 (略) 卢龙县刘田各庄镇南石桥村北 | 秦皇岛嘉瑞再生 (略) | 河北 (略) | 项目位于卢龙县刘田各庄镇,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9°;49"56.671"、东经118°;59"57.811",厂址四周均为空地。周围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南侧50m的南石桥村。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东侧闲置车间进行,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全厂建构筑物不变。利用现有厂房新建年产*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1条及配套生产设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落料搅拌、水泥仓、粉煤灰仓上料工序废气排气筒和沙子投料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及车间未收集的粉尘。落料搅拌、水泥仓、粉煤灰仓上料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在落料搅拌工序设置1个集气罩,水泥仓、粉煤灰仓废气分别经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落料搅拌工序废气一同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要同时执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中水泥行业的特别排放要求。 沙子投料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及车间未收集的粉尘经车间喷雾装置进行抑尘。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墙板机、搅拌系统、浇注系统、摆渡系统、水泥仓、粉煤灰仓等设备。为减少噪声排放,项目采取为固定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及利用建筑隔声的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噪声源对南石桥村敏感点的预测值为50.5dB(A),经距离衰减后,南石桥村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职工劳动定员,无新增职工生活废水,生产过程中清洗、养护工序废水经两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废包装袋、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桶、废机油。本项目设1座6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存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 无 | 无 |
2024年7月3日
拟批准秦皇岛嘉瑞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6万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嘉瑞再生 (略) 新建年产*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文件 |
1 | 秦皇岛嘉瑞再生 (略) 新建年产*平方米轻质隔墙板项目 | 河 (略) 卢龙县刘田各庄镇南石桥村北 | 秦皇岛嘉瑞再生 (略) | 河北 (略) | 项目位于卢龙县刘田各庄镇,厂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9°;49"56.671"、东经118°;59"57.811",厂址四周均为空地。周围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南侧50m的南石桥村。评价范围内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东侧闲置车间进行,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全厂建构筑物不变。利用现有厂房新建年产*平方米轻质隔墙板生产线1条及配套生产设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落料搅拌、水泥仓、粉煤灰仓上料工序废气排气筒和沙子投料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及车间未收集的粉尘。落料搅拌、水泥仓、粉煤灰仓上料工序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在落料搅拌工序设置1个集气罩,水泥仓、粉煤灰仓废气分别经自带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与经集气罩收集的落料搅拌工序废气一同经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要同时执行《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中水泥行业的特别排放要求。 沙子投料粉尘及汽车运输扬尘及车间未收集的粉尘经车间喷雾装置进行抑尘。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同时满足《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墙板机、搅拌系统、浇注系统、摆渡系统、水泥仓、粉煤灰仓等设备。为减少噪声排放,项目采取为固定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及利用建筑隔声的措施。项目边界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噪声源对南石桥村敏感点的预测值为50.5dB(A),经距离衰减后,南石桥村敏感点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职工劳动定员,无新增职工生活废水,生产过程中清洗、养护工序废水经两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废包装袋、废布袋、除尘灰、废包装桶、废机油。本项目设1座6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临时存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不外排。 | 无 | 无 |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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