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一体化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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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一体化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典方 (略) 受北京首都 (略) 委托,承担北京首都 (略) 飞行区一体化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组织工作,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竞争性谈判编号:AJT*/DFA-BS05-DL-*

2.竞争性谈判内容:采购一体化净水设备3台,分别安装在首都机场飞行区雨水系统排口和雨水调蓄池,确保飞行区雨水排口和雨水调蓄池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遇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并调整供货时间。

4.合格的应答人

1) 遵守中华人民共 (略)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应答人自**日至竞谈截止日止,须具有1台(含)处理能力大于等于200m3/d的一体化净水(污水处理)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合同实施地点、双方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用户评价或水质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材料。合同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4)应答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 应答人所提供设备应具有优良的技术水平,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应答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应答人应说明其入选批次,并提供工信部网站公示页面截图、工信部发布的当批入选企业完整名录、公示网址链接,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b.应答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商拥有的水质治理相关工艺、设备、技术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供需对接指南”(应答人须提供工信部网站公示页面截图作为证明,上述材料应加盖应答人公章);

6) 应答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7)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 应答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9) 应答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10) 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成 (略) 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11) 对进入北京首都 (略) 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 (略) 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 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

6.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7.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翼之城11号楼307室。

8.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竞争性谈判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 (略) 730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1.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联系 人:于雅静贺建

地 址: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翼之城11号楼307室

电 话:010-*/010-*

邮 箱:*@*26.com

采 购 人:北京首都 (略)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或010-*分机号7180

注1: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 2: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填

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竞谈。


北京典方 (略) 受北京首都 (略) 委托,承担北京首都 (略) 飞行区一体化水治理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组织工作,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应答人前来参与。

1.竞争性谈判编号:AJT*/DFA-BS05-DL-*

2.竞争性谈判内容:采购一体化净水设备3台,分别安装在首都机场飞行区雨水系统排口和雨水调蓄池,确保飞行区雨水排口和雨水调蓄池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水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3.服务期: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遇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并调整供货时间。

4.合格的应答人

1) 遵守中华人民共 (略) 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应答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 (略) 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应答人自**日至竞谈截止日止,须具有1台(含)处理能力大于等于200m3/d的一体化净水(污水处理)设备销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合同实施地点、双方签字盖章页,并提供用户评价或水质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材料。合同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证明材料不能证明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

4)应答人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和制造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5) 应答人所提供设备应具有优良的技术水平,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应答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污水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应答人应说明其入选批次,并提供工信部网站公示页面截图、工信部发布的当批入选企业完整名录、公示网址链接,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b.应答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厂商拥有的水质治理相关工艺、设备、技术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供需对接指南”(应答人须提供工信部网站公示页面截图作为证明,上述材料应加盖应答人公章);

6) 应答人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7) 应答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8) 应答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9) 应答人应提供所属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期间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

10) 应答人在过去三年内未出现以下任一情况:

(1)因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的;

(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纳税信用级别评定为D级的;

(3)纳入工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应答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承诺其不存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与承诺事实不符,取消成 (略) 供应商黑名单,五年内不再予以录用;

11) 对进入北京首都 (略) 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名单,或以往在北京首都 (略) 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应答人,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 应答人的应答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竞谈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谈。

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

6.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日至**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7.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翼之城11号楼307室。

8.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竞争性谈判时间:**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 (略) 730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

11.联系单位: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联系 人:于雅静贺建

地 址: (略)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翼之城11号楼307室

电 话:010-*/010-*

邮 箱:*@*26.com

采 购 人:北京首都 (略)

技术异议咨询传真:010-*或010-*分机号7180

注1: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注 2: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填

写“购买文件记录”的应答人,才有资格参与竞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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