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廊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营施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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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长廊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营施第1包

招标公告

文化长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VGBEON-GC1003-(营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长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VGBEON-GC1003-(营施)*))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主区及服务点文化长廊升级改造,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5本项目最高拦标限价为19.8万元

2.6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3.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含)以上资质。

3.7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

3.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 (略) 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王鹤,电话:*。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以上)。

5.2线下发售时间:**日至**日(0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线下发售地点: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6.3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 系 人:王鹤、纪澈、*艺、高广生、胡晓双、徐峰、代春雨、申航

电 话:*

电子邮件:*@*ichengzhaobiao.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和平区,辽宁, (略) ,沈阳

招标公告

文化长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VGBEON-GC1003-(营施)*)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长廊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4-VGBEON-GC1003-(营施)*))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主区及服务点文化长廊升级改造,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包含设计+采购+施工。。

2.2建设地点: (略)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部分的设计、施工及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相关施工总承包服务,报建、报验以及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检验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办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5本项目最高拦标限价为19.8万元

2.6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运输、验收、工程联络督导、后续服务及因施工造成的破坏进行恢复等一切费用。

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满足招标人建设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招标人的要求,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质量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无“三资”背景

3.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含)以上资质。

3.7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以上),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时间至开标时间不少于3个月。

3.9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http://**)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和线下发售两种方式。线下发售由投标供应商携 (略) 现地报名,线上报名由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ichengzhaobiao.com,发送邮件后需通知文件发售联系人:王鹤,电话:*。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及以上)。

5.2线下发售时间:**日至**日(0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线下发售地点: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5.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6.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6.3报价方式: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纸质(含要求的电子版)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 (略)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三好街54号物产科贸大厦20楼2028室

联 系 人:王鹤、纪澈、*艺、高广生、胡晓双、徐峰、代春雨、申航

电 话:*

电子邮件:*@*ichengzhaobiao.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

,和平区,辽宁, (略)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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