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依据PPP项目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PPP项目合作期内,应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与并提供相应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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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依据PPP项目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PPP项目合作期内,应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与并提供相应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28
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泰兴经济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科能路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泰兴经济开发区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20】69号)要求,PPP项目应当聘请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略) 财政厅文件(苏财金【2020】69号)《 (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提出, (略) PPP咨询机构库中直接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担任PPP项目法律顾问。 (略) PPP项目第三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只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一家单位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综上所述,同意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鼓楼区石头城6号05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3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鲁吉

联系地址: (略) (略) 泰兴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地址: (略) 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52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科能路33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工作人员签到表.pdf
论证意见.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品目

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28
预算金额 ¥1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泰兴经济开发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高新区科能路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泰兴经济开发区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20】69号)要求,PPP项目应当聘请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略) 财政厅文件(苏财金【2020】69号)《 (略)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提出, (略) PPP咨询机构库中直接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担任PPP项目法律顾问。 (略) PPP项目第三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只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一家单位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综上所述,同意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 (略) 鼓楼区石头城6号05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53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鲁吉

联系地址: (略) (略) 泰兴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地址: (略) 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52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 (略)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科能路33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工作人员签到表.pdf
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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