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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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招标公告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 (项目名称)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1. 福建 (略) ;2、 (略) ;3、福建恒 (略) ;

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高鑫【2024】瓯字19号 ) 已由 上级批准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略)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 工程建设地点: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3.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元,K=10%,发包价*元 ;

3.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K=10%,发包价*元;

3.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

3.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3.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 (略) 注 (略) 境内 。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4.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 (略) 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

4.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至 2024年 7 月 15日23时59分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不要求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不要求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不要求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 16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7月 15 日23时59分59秒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瓯宁街道福源小区A座二楼

电话: *

联系人: 魏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瓯宁路11号

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 0599-*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 (项目名称)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1. 福建 (略) ;2、 (略) ;3、福建恒 (略) ;

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实训基地教学综合楼、实训楼隔墙工程(招标项目编号:高鑫【2024】瓯字19号 ) 已由 上级批准 以 /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略)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3.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3.1. 工程建设地点: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3.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元,K=10%,发包价*元 ;

3.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K=10%,发包价*元;

3.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 ;

3.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3.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4.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是2024年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建筑企业开 (略) 注 (略) 境内 。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4.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4.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4.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 (略) 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的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 (略) 政工程投标,被列入黑名单的建造师等主要执业注册人员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新的任务 。

4.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至 2024年 7 月 15日23时59分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不要求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不要求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不要求 。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 16 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7月 15 日23时59分59秒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地 址: 建瓯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瓯宁街道福源小区A座二楼

电话: *

联系人: 魏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略) 教育局

地址: (略) 瓯宁路11号

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 0599-*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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