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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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受桥头集镇农办(采购人)委托,现对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FDQTJFW013

2、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监理

3、项目地点:桥头集镇

4、项目单位: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5、招标内容: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14.45亩,拟建30吨烘干机8套,15吨烘干机12套,湿谷仓2个,仓库1583㎡,农资农具库400.16㎡,晒场4080㎡,育秧大棚约45个(约50亩)。

6、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7、付款方式: 转账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房屋建筑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报名人需持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授权委托书(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须同时加盖法人章(或法人签字)以及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3.扫描件无效.)在报名时间内到桥头集镇人民政府北二楼209办公室现场报名;

③通过报名审核后,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价文件参与开标,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商务标书密封装订,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袋明确标识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材料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不提供的视为报名不通过;

(2)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现场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评标方法

该项目采用最低价的中标方式.

四、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日-**日(工作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

2、开标时间**日下午15:30;地点:桥头集镇人民政府北二楼人大代表活动室,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过时视为主动放弃参与开标资格.

3、中标单位需在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携带中标价5%的履约保函至桥头集镇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项目合同签订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完成.

5、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将被记为不良信用记录,一年内不能参与桥头集镇域内任何项目的投标并视情况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五、联系方式

单位: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中路

对本公告项目内容有疑义的请联系业主方联系人,对采购程序或公告有疑义的请联系招投标联系人。

业主方联系人:张主任 招投标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略) 政务公开网:http://**

肥东县人民政府:http://**

六、其它

本项目以公告 (略) 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受桥头集镇农办(采购人)委托,现对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进行监理服务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FDQTJFW013

2、项目名称:肥东县桥头集镇规模化粮食种植烘干房等辅助设施建设EPC项目监理

3、项目地点:桥头集镇

4、项目单位: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5、招标内容:附属设施用地面积约14.45亩,拟建30吨烘干机8套,15吨烘干机12套,湿谷仓2个,仓库1583㎡,农资农具库400.16㎡,晒场4080㎡,育秧大棚约45个(约50亩)。

6、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7、付款方式: 转账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房屋建筑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报名人需持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授权委托书(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 2.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须同时加盖法人章(或法人签字)以及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3.扫描件无效.)在报名时间内到桥头集镇人民政府北二楼209办公室现场报名;

③通过报名审核后,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报价文件参与开标,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商务标书密封装订,密封处加盖公章,密封袋明确标识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报名材料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日以来在投标单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不提供的视为报名不通过;

(2)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现场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

(1)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三、评标方法

该项目采用最低价的中标方式.

四、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日-**日(工作日上午:08:30—11:00;下午:14:30—17:00).

2、开标时间**日下午15:30;地点:桥头集镇人民政府北二楼人大代表活动室,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过时视为主动放弃参与开标资格.

3、中标单位需在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携带中标价5%的履约保函至桥头集镇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项目合同签订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完成.

5、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单位无故放弃中标,将被记为不良信用记录,一年内不能参与桥头集镇域内任何项目的投标并视情况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

五、联系方式

单位:肥东县桥头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东县桥头集镇龙泉中路

对本公告项目内容有疑义的请联系业主方联系人,对采购程序或公告有疑义的请联系招投标联系人。

业主方联系人:张主任 招投标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略) 政务公开网:http://**

肥东县人民政府:http://**

六、其它

本项目以公告 (略) 政府信息公开网及肥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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