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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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区人社局:

  根据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相关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穗财社〔2024〕27 号),现转下达你部门“(直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2024年中央补助)(粤财社〔2024〕109 号)(穗财社〔2024〕27号)”项目105万元。支出列入“20807 就业补助”,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穗财社〔2024〕27 号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二、请你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穗财社〔2024〕27号).pdf

   (略) 从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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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

  根据上级下达直达资金相关文件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穗财社〔2024〕27 号),现转下达你部门“(直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2024年中央补助)(粤财社〔2024〕109 号)(穗财社〔2024〕27号)”项目105万元。支出列入“20807 就业补助”,此次下达的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不变,请严格按照穗财社〔2024〕27 号文件规定开展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二、请你部门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特此通知。

  附件: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函(穗财社〔2024〕27号).pdf

   (略) 从化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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