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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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市政设施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振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3: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平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 (略) 20-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平0415-*

项目概况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内 (略) 面大修恢复、步道砖铺设及利旧恢复、花岗岩铺设、下水疏通及清掏、更换井盖、雨水井篦子、外墙漏水恢复、不锈钢栏杆安装、共享单车位拆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振 (略) 20-9-4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略) 政公用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略) 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振兴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3:3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4日至2024年07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10: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预算金额 ¥4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平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 (略) 20-9-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平0415-*

项目概况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

项目名称: (略) 政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工程内 (略) 面大修恢复、步道砖铺设及利旧恢复、花岗岩铺设、下水疏通及清掏、更换井盖、雨水井篦子、外墙漏水恢复、不锈钢栏杆安装、共享单车位拆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3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 至 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并致电0415-*,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振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振 (略) 20-9-4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略)             

地 址:辽宁 (略) ( (略) 振兴 (略) 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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