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901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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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宜宾黄桷庄粮油集团有限公司轮换竞价以购竞销交易会公告2024第901场招标公告

宜宾黄 (略)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901场)

受宜宾黄 (略)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稻谷,数量10000吨,等级一、二级,生产年限2021年,产地湖北、四川,存放地点为黄桷庄38、40号仓、沙河分库13、14、15号仓、屏山分库3号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稻谷,数量10000吨,等级三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宜宾酒都粮食物流中心。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2.出库条件:黄桷庄库最大出库能力300吨/天。库区有120吨地磅秤。到火车站距离15公里,到港口(宜宾港)距离27公里。无限车限高。

沙河分库位于高县沙河镇革新村四组新农,宜威路边,无限车限高。

屏山分 (略) (略) 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园区内,无限车限高。

3.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此批稻谷有水分增量,无杂质增量。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竟得方可派人监磅。

4.其他要求:先款后货,买方仓门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2024年产新稻谷(晚籼稻谷)。质量指标须达到GB1350-2009国标三级及以上要求,其中谷外糙米≤1.8%,黄粒米≤0.5%,水分≤14.0%(超出13.5%按超0.1%扣0.12%比例扣量接收,超出14.0%拒收),杂质≤1.3%(小于0.7%可直接入仓,大于0.7%需要机械除杂入仓,清理出的杂质由供货方随车退皮后自行处理,杂质1.3%以上拒收)。储存品质达到GB/T20569-2006要求,其中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品尝评分值≥70分。卫生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 (略) 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其中重金属镉(以Cd计)≤0.18mg/kg、黄曲霉毒素≤7ug/㎏, (略) 以外的稻谷还需检测无机砷,并要求无机砷≤0.30mg/kg,农药残留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拒收。拒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

2.包装要求:散装或包装(包装物通过原车退皮扣量处理)。成交价为到仓前价,到委托方指定仓库前的所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入库费:本次采购无入库费。数量以委托方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秤。

4.入库条件:最大入库能力300吨/天。库区有120吨地磅秤。到火车站距离15公里,到港口(宜宾港)距离27公里。无限车限高。

5.到库时出具能代表此批稻谷数量和质量的第三方检验报告,随车同行。

6.检验方式:到库稻谷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初检不符合“采购详情”要求约定的均拒收,最终质量认定结果以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样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竞得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稻谷,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7.付款方式: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合格并入库后,按货款的90%结算;剩余10%货款在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经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入库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买方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包括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8.入库时间:货款期截止到**日,入库期截止到**日。

9.其他要求: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邱晓刚,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日,出库期截止到**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306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日,入库期截止到**日。

(四)结算方式:粮食到达委托方指定地点后,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并入库后,按货款的80%结算,剩余20%货款在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样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委托方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由竞得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 (略) 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何超) (略) 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 (略) 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户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户行: (略) 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结算)

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 *(传真)

宜宾黄 (略) 轮换竞价(以购竞销)

交易会公告

(2024第901场)

受宜宾黄 (略) 委托,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以下简称“批发中心”)将采取以购竞销的方式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专场为:四川轮换专场(以购竞销)。

本次竞价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两部分,先竞价销售再以本公告公示的价格采购,销售与采购标的数量相同。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公告或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竞价销售的竞得方同时也是采购交易的卖方。

竞得方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各级储备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 (略) 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成交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次竞价销售品种为稻谷,数量10000吨,等级一、二级,生产年限2021年,产地湖北、四川,存放地点为黄桷庄38、40号仓、沙河分库13、14、15号仓、屏山分库3号仓,其他指标详见《交易清单》,《检验报告》附后。

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扦样,了解确认质量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企业使用用途。

本次成交采购合同品种为稻谷,数量10000吨,等级三级及以上,生产年限2024年,产地国内,存放地点为宜宾酒都粮食物流中心。具体指标详见《交易清单》及下方“采购详情”,请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提前了解、确认指标要求,确保所供粮油符合购买方要求。

销售详情:

1.出库费:无。

2.出库条件:黄桷庄库最大出库能力300吨/天。库区有120吨地磅秤。到火车站距离15公里,到港口(宜宾港)距离27公里。无限车限高。

沙河分库位于高县沙河镇革新村四组新农,宜威路边,无限车限高。

屏山分 (略) (略) 屏山县屏山镇石盘工业园区内,无限车限高。

3.水杂增减量: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此批稻谷有水分增量,无杂质增量。结算数量以卖方地磅过磅数量为基准,竟得方可派人监磅。

4.其他要求:先款后货,买方仓门前自提,出库通知单开具后,卖方凭买方提供的提货委托书(派车单)安排散粮出库,买方出库车辆需服从卖方相关安排。买方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应价并成交的,视为对标的稻谷质量已认可,应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与风险。竞得方必须保证轮出粮食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再次用作各级储备粮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采购详情:

1.质量要求:本次采购2024年产新稻谷(晚籼稻谷)。质量指标须达到GB1350-2009国标三级及以上要求,其中谷外糙米≤1.8%,黄粒米≤0.5%,水分≤14.0%(超出13.5%按超0.1%扣0.12%比例扣量接收,超出14.0%拒收),杂质≤1.3%(小于0.7%可直接入仓,大于0.7%需要机械除杂入仓,清理出的杂质由供货方随车退皮后自行处理,杂质1.3%以上拒收)。储存品质达到GB/T20569-2006要求,其中脂肪酸值≤18.0mgKOH/100g,品尝评分值≥70分。卫生及食品安全指标符合国家、 (略) 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其中重金属镉(以Cd计)≤0.18mg/kg、黄曲霉毒素≤7ug/㎏, (略) 以外的稻谷还需检测无机砷,并要求无机砷≤0.30mg/kg,农药残留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均拒收。拒收虫粮、陈粮及新陈互混的稻谷。

2.包装要求:散装或包装(包装物通过原车退皮扣量处理)。成交价为到仓前价,到委托方指定仓库前的所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3.入库费:本次采购无入库费。数量以委托方地磅秤计量结果为基准,竞得方可派人监秤。

4.入库条件:最大入库能力300吨/天。库区有120吨地磅秤。到火车站距离15公里,到港口(宜宾港)距离27公里。无限车限高。

5.到库时出具能代表此批稻谷数量和质量的第三方检验报告,随车同行。

6.检验方式:到库稻谷逐车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经初检合格方可卸车入库,初检不符合“采购详情”要求约定的均拒收,最终质量认定结果以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样验收结果为准,如验收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竞得方须于15日内补足质量达标的稻谷,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自行承担。

7.付款方式:粮食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经买方初检合格并入库后,按货款的90%结算;剩余10%货款在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经采购方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入库质量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买方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包括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8.入库时间:货款期截止到**日,入库期截止到**日。

9.其他要求:鉴于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不论一方违反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中任一约定,均将导致另一方合同不能完成,故一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按照双向交易的数量总和(即销售合同数量及采购合同数量之和)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没收违约方交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即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邱晓刚,联系电话:*。

三、轮换方式:先出后入。

四、轮换时间和结算要求:

(一)实施时间:到**日前完成整个轮换工作。

(二)本次销售货款期截止到**日,出库期截止到**日。

(三)本次采购交易价格(固定价)为3060元/吨,货款期截止到**日,入库期截止到**日。

(四)结算方式:粮食到达委托方指定地点后,经委托方初检合格并入库后,按货款的80%结算,剩余20%货款在完成整个标的入库后,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抽样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委托方收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验收不合格,由竞得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违约责任。

(五)计量具体以承储库计量衡器为基准。双方需开具正规发票。

五、时间及交易对象:

(一)报名时间:**日 16:00 前

(二)竞价交易时间:**日 10:00 开始

(三)交易对象:参加竞价交易的对象为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的企业。

六、报名须知

(一) (略) 以外会员(国家粮油交易中心注册会员)须拨打028-*(何超) (略) 场提供会员报名信息。

(二)未注册客户联系 (略) 级交易中心办理注册手续。

七、预交保证金

(一)保证金到交易账户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粮食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15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菜籽油5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70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销售和采购均须缴纳保证金

凡汇款(包括保证金、货款),及时在交易系统做入金申请,并将保证金转入到“ (略) 场交易账户”中。

(二)汇款账户信息: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22-*

开户行: (略) 总府支行

(2)农业发展银行:

账户名称: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账 号:**

开户行: (略) 分行营业部

八、保证金清退

本次交易属双向交易,保证金在买卖合同均验收确认完毕后清退。如需清退单笔合同保证金,须在合同验收确认完毕后向批发中心提供买卖双方盖章的释放保证金申请。

销售合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买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同价提清,相应货款由买方直接支付到卖方指定账户。

九、地点:

现场交易地点: (略) 上东大街段246号新良大酒店6楼国家粮食四川交易中心。

十、四川粮油批发中心与委托方协商本次交易手续费标准为:交易成交后,竞得方按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2‰及采购合同成交金额的2‰交纳交易手续费。

十一、其它:

1、下列行为属违约,按《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未交足保证金的(销售保证金+采购保证金)。

(2)在交易、交割、结算过程中有其他违约情况的。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2023年12月)、《四川粮油批发中心粮油竞价采购交易细则》(2023年12月)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本次交易使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 请各位客户注意交易密钥的使用。

专场提前半小时开启,开启后买卖双方需确认足额保证金(销售标的保证金+采购标的保证金) (略) 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咨询方式:

贸易信息部:(028)*(挂网) *(报名) *(交割)*(结算)

交易QQ群:*(3群),已添加交易1群或2群的会员无需重复添加。

财 会 部:(028)*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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