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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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项目概况
近年来,海洋环境保护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而港口码头来自船舶的污染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防治码头船舶污染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为加强海油工 (略) 所辖码头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合理确定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功能,规范应急设备设施配置与管理,保证其运行正常,提高防污染应急能力。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对码头防污染应急设备库的物资配备及安全工作,确保设备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数字化平台在线提交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402/01
发标日期
**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为*方所提供 (略) 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工作须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合同*方将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方提供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工作,其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为*方提供防溢油设备、物资管理支持服务;2)为*方提供设备库运维管理支持服务;3)为*方提供码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船舶防污染协会颁发的满足协会《船舶污染清污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一级能力证书或海事管理机构官网所公示的符合《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的网站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能力等级为一级)(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须在投标时公开):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码头防污染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方签字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除订单外,同时提供年度协议(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且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日 至 **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3)定标策略: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经评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合格,不含税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如果投标报价相等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按投标文件中一般技术指标偏离项数由少到多;一般技术指标偏离项数相同的,按投标文件中一般商务指标偏离项数由少到多;一般商务指标偏离项数相同的,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高的优先。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 (略)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工大厦
联 系 人:王智楷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何立奇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赵经理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天津分公司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何立奇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022-*
,天津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项目概况
近年来,海洋环境保护日益为人们所重视,而港口码头来自船舶的污染一直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防治码头船舶污染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为加强海油工 (略) 所辖码头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综合利用各种资源,合理确定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设备库功能,规范应急设备设施配置与管理,保证其运行正常,提高防污染应急能力。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对码头防污染应急设备库的物资配备及安全工作,确保设备库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数字化平台在线提交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6402/01
发标日期
**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为*方所提供 (略) 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工作须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合同*方将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方提供海油工程天津智能制造分公司临港场地码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服务工作,其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为*方提供防溢油设备、物资管理支持服务;2)为*方提供设备库运维管理支持服务;3)为*方提供码头环境污染应急处置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资格要求及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船舶防污染协会颁发的满足协会《船舶污染清污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一级能力证书或海事管理机构官网所公示的符合《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应急清污能力要求》的网站截图(截图中需体现投标人名称及能力等级为一级)(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须在投标时公开):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码头防污染服务验收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方签字的完工报告或结算发票,年度协议以单个订单完工验收单或结算单做为业绩完工证明,除订单外,同时提供年度协议(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且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材料。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日 至 **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3)定标策略: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经评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合格,不含税价格由低到高排序。如果投标报价相等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按投标文件中一般技术指标偏离项数由少到多;一般技术指标偏离项数相同的,按投标文件中一般商务指标偏离项数由少到多;一般商务指标偏离项数相同的,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高的优先。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洋 (略) (略)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199号海工大厦
联 系 人:王智楷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何立奇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赵经理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天津分公司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何立奇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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