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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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JSZC-*-PZZC-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ZZC-G2024-0018

项目名称: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70.*万元(采购包1:484.*万元;采购包2:4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次服务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不接受超过484.5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标段二不接受超过485.922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本次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新建前端高清监控球、全结构化摄像机、高空瞭望、图片和视频结构化分析节点、大数据服务器、云存储系统和视频图像平台扩容等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安装、调 (略) 局各相关汇聚平台。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主要包含运营商网络、光纤链路使用费用、监控平台接入、设备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检验、培训、售后服务、运营服务等,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内,所有前后 (略) 所有,三年服务期满后将所有项目相关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询问和质疑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安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公安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公安局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公安局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

电话:0516- *

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

单位地址: (略) 银杏大道锦江广场对面

联系人:王晓强

联系电话:05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花园路66号6楼606室

联系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艳

电话:0516-*

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项目概况

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JSZC-*-PZZC-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PZZC-G2024-0018

项目名称: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70.*万元(采购包1:484.*万元;采购包2:48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次服务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标段一不接受超过484.5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标段二不接受超过485.922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本次平安邳州·天网工程项目提供的服务包括新建前端高清监控球、全结构化摄像机、高空瞭望、图片和视频结构化分析节点、大数据服务器、云存储系统和视频图像平台扩容等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安装、调 (略) 局各相关汇聚平台。项目采用购买服务方式。主要包含运营商网络、光纤链路使用费用、监控平台接入、设备安装、调试、日常维护、检验、培训、售后服务、运营服务等,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内,所有前后 (略) 所有,三年服务期满后将所有项目相关设备产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 ②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1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至**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询问和质疑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公安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 (略) 公安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公安局提出质疑。询问和 (略) 公安局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世纪大道

电话:0516- *

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5、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 (略) 公安局

单位地址: (略) 银杏大道锦江广场对面

联系人:王晓强

联系电话:051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略) 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略) 花园路66号6楼606室

联系人:刘晓艳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艳

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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