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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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公告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采购代理编号:KJY*),采购人为联通雄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科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总建筑面积为*.98m2,功能包括研发、实验、演示、体验、会议、机房、配套设施、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共有A、B、C、D四个单体组成,地下2层,地上最高9层。目前机电安装、内装修、智慧园区工程正在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投用,现拟组织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采购。

1.2采购内容: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工程与1#、2#配电室配电设备安装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外电引入工程施工

自中国移动1#开关站至联通1#、2#变电室之间电缆光缆的采购、敷设、接头、测试、验收、通电、维保等施工内容,具体路由如下:

1)第一路电源(主供):由中国移动1#开关站Ⅰ段母线005#间隔新放1回(WDZA-YJY23-8.7/15-3×400mm2)电缆沿移动地块内排管、大市政已有管廊、联通地块内新修排管敷设至联通1#配电室Ⅰ段母线;由联通1#配电室Ⅰ段母线预留高压出线柜新放1回(WDZA-YJY23-8.7/15-3×185mm2)电缆沿配电室内新修桥架敷设至联通2#配电室Ⅰ段母线。

2)第二路电源(主供):由中国移动1#开关站Ⅱ段母线012#间隔新放1回(WDZA-YJY23-8.7/15-3×400mm2)电缆沿移动地块内排管、大市政已有管廊、联通地块内新修排管敷设至联通1#配电室Ⅱ段母线;由联通1#配电室Ⅱ段母线预留高压出线柜新放1回(WDZA-YJY23-8.7/15-3×185mm2)电缆沿配电室内新修桥架敷设至联通2#配电室Ⅱ段母线。

具体内容详见电力外线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说明等,但移动、联通地块内新修排管、转角工井的施工等内容暂不在本标段内。

(2)1#、2#配电室变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维保等

1#、2#配电室内6台2000kVA变压器及连接母排、20台10kV环保气体绝缘柜及连接母排、55台0.4kV低压柜及连接母排、二次设备及连接线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通过验收、送电、维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配电室电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说明等。

1.3采购预算:不含税价为292.36万元,含税价为318.68万元。

1.4最高应答限价:265.78万元(不含税),含税价为289.71万元,应答人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注:应答报价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金按国家规定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施工费增值税税率为9%,应答人含税价应为:不含税价*1.09。

1.5 施工工期:45日历天(自发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1.6 质量标准:合格。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最低要求:应答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项的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应答人独立承担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内容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规模、委托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电力部门竣工验收投产证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应答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变配电工程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应答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2.4 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应答人一致,且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应答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应答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答人自行负责。

2.5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6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应答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应答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应答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应答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应答、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应答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7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应答人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应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应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应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应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应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应答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应答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应答人在近三年内(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应答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应答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应答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应答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应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应答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应答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应答人被本项目采购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应答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应答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应答人被“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y.应答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 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应答申请,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10 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11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 (略) (略) 黑名单禁入期的应答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购买比选文件,应答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4.2.2 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应答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转3转3转1)。

4.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0元/套(人民币)。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逾期上传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注:当所有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雄 (略)

地址: (略) 容城县奥威路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张东旭、孙立翔、李佳佳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

9.附加项

采购人:联通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 (略)

**日

,雄安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采购代理编号:KJY*),采购人为联通雄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科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总建筑面积为*.98m2,功能包括研发、实验、演示、体验、会议、机房、配套设施、设备用房、地下车库等,共有A、B、C、D四个单体组成,地下2层,地上最高9层。目前机电安装、内装修、智慧园区工程正在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投用,现拟组织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及变配电设备安装施工采购。

1.2采购内容: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外电引入工程与1#、2#配电室配电设备安装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1)外电引入工程施工

自中国移动1#开关站至联通1#、2#变电室之间电缆光缆的采购、敷设、接头、测试、验收、通电、维保等施工内容,具体路由如下:

1)第一路电源(主供):由中国移动1#开关站Ⅰ段母线005#间隔新放1回(WDZA-YJY23-8.7/15-3×400mm2)电缆沿移动地块内排管、大市政已有管廊、联通地块内新修排管敷设至联通1#配电室Ⅰ段母线;由联通1#配电室Ⅰ段母线预留高压出线柜新放1回(WDZA-YJY23-8.7/15-3×185mm2)电缆沿配电室内新修桥架敷设至联通2#配电室Ⅰ段母线。

2)第二路电源(主供):由中国移动1#开关站Ⅱ段母线012#间隔新放1回(WDZA-YJY23-8.7/15-3×400mm2)电缆沿移动地块内排管、大市政已有管廊、联通地块内新修排管敷设至联通1#配电室Ⅱ段母线;由联通1#配电室Ⅱ段母线预留高压出线柜新放1回(WDZA-YJY23-8.7/15-3×185mm2)电缆沿配电室内新修桥架敷设至联通2#配电室Ⅱ段母线。

具体内容详见电力外线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说明等,但移动、联通地块内新修排管、转角工井的施工等内容暂不在本标段内。

(2)1#、2#配电室变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维保等

1#、2#配电室内6台2000kVA变压器及连接母排、20台10kV环保气体绝缘柜及连接母排、55台0.4kV低压柜及连接母排、二次设备及连接线缆等设备的安装、调试、通过验收、送电、维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配电室电力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相关要求说明等。

1.3采购预算:不含税价为292.36万元,含税价为318.68万元。

1.4最高应答限价:265.78万元(不含税),含税价为289.71万元,应答人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注:应答报价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金按国家规定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施工费增值税税率为9%,应答人含税价应为:不含税价*1.09。

1.5 施工工期:45日历天(自发放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1.6 质量标准:合格。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2资质最低要求:应答人须同时满足下列①②③项的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能源局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业绩(应答人独立承担的变配电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内容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规模、委托范围或合同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电力部门竣工验收投产证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包含项目名称、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等)。

注:上述所附业绩合同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联合体施工合同或多专业施工合同等的,该合同中应答人独立施工范围内对应的变配电工程合同额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该项目业绩为应答人独立承担的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2.4 项目经理要求:1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与应答人一致,且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应答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应答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答人自行负责。

2.5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6 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应答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采购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应答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应答人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应答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应答、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应答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2.7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应答人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应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应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应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应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应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应答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应答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应答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应答人在近三年内(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应答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应答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应答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应答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应答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应答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应答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应答人被本项目采购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应答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应答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应答人被“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y.应答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应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9 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应答申请,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10 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11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 (略) (略) 黑名单禁入期的应答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4.2 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登录网站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购买比选文件,应答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且下载比选文件后才可参与应答。

4.2.2 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与的潜在应答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电子招标投标-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找到该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填写购标申请内容,提交申请信息并线上支付,沃支付付款后即可下载比选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比选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手册)。

应答人需注意超过售标截止时间则不允许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文件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尚未注册的应答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网址:http://**)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供应商注册服务电话:010-*(转3转8转2);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转3转3转1)。

4.3比选文件费用:比选文件售价0元/套(人民币)。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电子招标投标”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逾期上传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注:当所有应答人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确认唱价结果。

5.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6.2 检测相关费用: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雄 (略)

地址: (略) 容城县奥威路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张东旭、孙立翔、李佳佳

电话:*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银行:/

9.附加项

采购人:联通雄 (略)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科 (略)

**日

,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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