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社区绿化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社区绿化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生社区绿化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元(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 (略)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技术人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评标依据和原则
1、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若最低价不能中标应选择次低价中标,并说明充足理由;
2、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且有效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三家;
3、提交报价单的单位视为能满足项目全部需求,对于恶意低价中标无法保证履约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供应商,学校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采购项目。
四、报价要求及提供材料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密封报价单(加盖公章)。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报价单递交时间、地点等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6:00前,请将“附件2:采购报名表”*@*ttp://**,*@*ttp://**,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不得参加比价、比选。
2、报价接收时间:2024年7月11日15:00前。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报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项目咨询、踏勘(不集中组织,如需要踏勘请提前1天联系)及报价单递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地点: (略) 松 (略) 1900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乐群楼405室
4、采购监督电话:*,邮箱:*@*tt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学生社区绿化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元(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 (略)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技术人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评标依据和原则
1、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如若最低价不能中标应选择次低价中标,并说明充足理由;
2、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且有效报价必须大于或等于三家;
3、提交报价单的单位视为能满足项目全部需求,对于恶意低价中标无法保证履约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供应商,学校将该单位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所有采购项目。
四、报价要求及提供材料
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密封报价单(加盖公章)。
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时间、报价单递交时间、地点等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6:00前,请将“附件2:采购报名表”*@*ttp://**,*@*ttp://**,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的,不得参加比价、比选。
2、报价接收时间:2024年7月11日15:00前。未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报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3、项目咨询、踏勘(不集中组织,如需要踏勘请提前1天联系)及报价单递交联系人:赵老师,电话:*,*。地点: (略) 松 (略) 1900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乐群楼405室
4、采购监督电话:*,邮箱:*@*t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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