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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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

关于“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二次)”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第48页):中的“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项评分分值为3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 3-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中该项的评分分值误写为2.5分(第63页),现对该项误写进行修正,详情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63页)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8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2.5

现修正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8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3

除上表中的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未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悉知。

中正 (略)

**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彩虹社区-澄清通知.pdf
关于“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二次)”的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西秀区新安街道彩虹社区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二次)”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第48页):中的“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项评分分值为3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 3- 1: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中该项的评分分值误写为2.5分(第63页),现对该项误写进行修正,详情如下:

原招标文件内容(63页)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8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2.5

现修正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标准分

8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

3

除上表中的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因未修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望各投标人悉知。

中正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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