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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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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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QSCKY-F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副食品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6,
招标人为内蒙古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副食品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副食品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
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
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
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
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六)投标企
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
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
(略) 2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
(略) 2 号会议室
七、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JQSCKY-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备注
1 果蔬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
求 详见商务要求
肉蛋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水产类副食品采购配送类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
求 详见商务要求
粮油干调类副食品采购配送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1,* 元,*佰零*万元整 ;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即本项目最少下浮 3%): 3% ;(报价方式举例:
如中标单位报价为 5%,则最终结算价=基准价*(1-5%))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
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的仓
库、冷库及货物来源。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电子邮件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 (略) (内
蒙古兴安盟)具有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
的提供租赁协议;3.投标供应商提供肉类、蛋类、水产类、果蔬类和粮油干调类副食品与本
市(内蒙古兴安盟)供货商或生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
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
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 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
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6.com 。
我单位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报名材料审核
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
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公告期内提交
报名材料,请耐心等待邮件回复,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统一集中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
核结果,请各供应商关注邮箱。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须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合格的
报名有效,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未重新提交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
标文件或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7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
(略) 2 号会议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
(略) 2 号会议室 。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内蒙古 (略) 》(http://**.cn)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刘女士
办公电话:0471-* 、0471-*
移动电话:*

真:
/
地 址:内蒙古中实工程 (略) ( (略)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
银联大厦 10 层 1019 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4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某部
地 址:兴安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 (略)
地 址: 内蒙 (略)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刘岩
电 话: 0471-*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JQSCKY-F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副食品配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06,
招标人为内蒙古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副食品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副食品配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副食品配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
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
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
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
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的仓库、冷库及货物来源。(六)投标企
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
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
(略) 2 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
(略) 2 号会议室
七、其他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4-JQSCKY-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备注
1 果蔬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
求 详见商务要求
肉蛋类副食品采购配送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水产类副食品采购配送类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
求 详见商务要求
粮油干调类副食品采购配送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详见商务要求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 1,* 元,*佰零*万元整 ;
3.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即本项目最少下浮 3%): 3% ;(报价方式举例:
如中标单位报价为 5%,则最终结算价=基准价*(1-5%))
4.本项目共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 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 (略) (http://**.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
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生产或经营场使用权证明材料); (略) (兴安盟)具有固定的仓
库、冷库及货物来源。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
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至 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二)申领地点:网上电子邮件获取。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 4 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
连续 3 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 (略) (内
蒙古兴安盟)具有仓库和冷库的使用权证明材料,自有仓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租赁
的提供租赁协议;3.投标供应商提供肉类、蛋类、水产类、果蔬类和粮油干调类副食品与本
市(内蒙古兴安盟)供货商或生产商签订的供货协议。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
附件:需采用 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
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 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
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
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26.com 。
我单位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报名材料审核
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
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公告期内提交
报名材料,请耐心等待邮件回复,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统一集中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
核结果,请各供应商关注邮箱。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须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合格的
报名有效,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未重新提交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
标文件或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7 月 24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 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
(略) 2 号会议室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
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 内蒙 (略) 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内蒙古中实工程招
(略) 2 号会议室 。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www.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内蒙古 (略) 》(http://**.cn)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刘女士
办公电话:0471-* 、0471-*
移动电话:*

真:
/
地 址:内蒙古中实工程 (略) ( (略)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
银联大厦 10 层 1019 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助理
办公电话: 04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某部
地 址:兴安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 (略)
地 址: 内蒙 (略) 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 12 号银联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刘岩
电 话: 0471-*
电子邮件: *@*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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