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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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1包

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Q-W1001

三、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拟入围3家,备选2家投标供应商确定某部综合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要求为某部提供1年的肉类、水产、水果、蔬菜、禽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按排名先后,第一名保障5个月,第二名保障4个月,第三名保障3个月。服务对象为招标人浦东新区、静安区、闵行区食堂。项目预算550万。招标人每月对中标副食品供应商组织考评,满分100分,80分以下供应商中断供应,进行整改,两次得分低于80分,直接取消供应资格,由备选供应商进行供应。(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月考核评分表)。

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入围)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4名与第5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备选配送服务单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无任何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含不同企业股东在同一企业任职),历史股东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及黑名单,灰名单,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07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q.com)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报名表(见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无任何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9.严禁围标串标告知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7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供现场核实(如未提供,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投标代表在开标前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凭证。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7会议室。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同步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 系 人: 李先生

地 址: (略)

电 话:021-*

项目监督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 系 人:胡金兰 、黄留进

移动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地 址: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 (略) ,静安区,闵行区,浦东新区, (略) ,建邺区,上海,南京

某部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某单位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KBSAQ-W1001

三、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本项目拟入围3家,备选2家投标供应商确定某部综合食堂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要求为某部提供1年的肉类、水产、水果、蔬菜、禽蛋、奶、豆制品和调料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按排名先后,第一名保障5个月,第二名保障4个月,第三名保障3个月。服务对象为招标人浦东新区、静安区、闵行区食堂。项目预算550万。招标人每月对中标副食品供应商组织考评,满分100分,80分以下供应商中断供应,进行整改,两次得分低于80分,直接取消供应资格,由备选供应商进行供应。(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月考核评分表)。

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3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入围)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名第4名与第5名的投标供应商作为备选配送服务单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无任何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含不同企业股东在同一企业任职),历史股东和管理人员存在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及黑名单,灰名单,暂停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日至07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

(二)申领地点:线上领取

(三)申领方式:本项目采取线上发售方式(*@*q.com)

本项目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报名表(见附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com

(四)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供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无任何外资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9.严禁围标串标告知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7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五)投标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外,还需单独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供现场核实(如未提供,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投标代表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投标文件附件格式提供)。

2.投标代表在开标前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凭证。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7会议室。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同步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 系 人: 李先生

地 址: (略)

电 话:021-*

项目监督电话:021-*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 系 人:胡金兰 、黄留进

移动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地 址: (略) 建邺区白龙江东街19号舜禹大厦10楼10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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