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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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203
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69,700.00
最高限价(元):2,969,7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45,000.00
最高限价(元):3,0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参与, (略) 。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高 (略) 政府三部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 (略)
地 址: (略) 龙港区海滨南路16-4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沈阳建设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智达 (略) 辽宁分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苑工
电 话: *
(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1203
项目名称: (略) 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抗洪抢险、水域救援装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69,700.00
最高限价(元):2,969,7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45,000.00
最高限价(元):3,04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进行参与, (略) 。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应急管理局
地 址: (略) 高 (略) 政府三部
联系方式: 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 (略)
地 址: (略) 龙港区海滨南路16-4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略) 沈阳建设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 北京建智达 (略) 辽宁分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苑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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