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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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M-WLBX*),比选人为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1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引入1家供应商为天翼物联提供车主解释与对接服务能力。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地点全国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

1.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11元。参选人的不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2.1.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2.2业绩要求:

参选人具备近3年(自**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客户对接服务或培训服务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以上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参选人授权代表确认身份;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静安区北京西路833号京泰楼9楼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aowei.*@*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日


, (略) ,静安区,虹口区,上海

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M-WLBX*),比选人为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通贸国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天翼物联2024年车联网客户解释及对接服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11元(不含税)。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引入1家供应商为天翼物联提供车主解释与对接服务能力。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地点全国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90天内完成服务并通过验收

1.2.4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11元。参选人的不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人工、差旅费、利润、相关税费等费用,不接受总价折扣或优惠的报价方式。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2.1.3项目团队要求:参选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2.2业绩要求:

参选人具备近3年(自**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客户对接服务或培训服务类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合同。(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以上不得存在情形的承诺书。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日8时30分至**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10时0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唱价会议采用线上远程唱价形式,各参选人需在唱价前完成“天翼·云会议”的客户端下载安装注册事宜。(下载链接:http://**)

各参选人应当在唱价前登入比选代理机构指定的会议室(比选代理机构将在唱价时间30分钟前告知唱价会议室号码),并确认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及摄像头,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与登入会议室的参选人授权代表确认身份;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到唱价时间,将准时进行唱价工作;唱价过程中,工作人员将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比选人地址: (略) 静安区北京西路833号京泰楼9楼

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联系人(业务):曹玮、孙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aowei.*@*hinaccs.cn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北苏州路350号1楼招标代理部

邮编:*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通贸国 (略)

**日


, (略) ,静安区,虹口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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