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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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H-2024-(CS)022

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选择服务代理银行 1 家,负责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发放数据,在规 定时间内将资金划拨至补贴对象“一卡通 ”账户;及时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反馈 发放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为补贴对象新办、补办“一卡通 ”银行账户;向客户提供便捷 的查询服务,打印资金发放明细,免费开通短信提醒,提供规范准确的项目简称、发放 金额、发放时间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 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 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 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 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慕士塔格路87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 (略)

地 址: (略) 西域名都小区11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豪飞

电 话:*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H-2024-(CS)022

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 ”代发服务金融机构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选择服务代理银行 1 家,负责按照财政部门提供的补贴资金发放数据,在规 定时间内将资金划拨至补贴对象“一卡通 ”账户;及时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反馈 发放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为补贴对象新办、补办“一卡通 ”银行账户;向客户提供便捷 的查询服务,打印资金发放明细,免费开通短信提醒,提供规范准确的项目简称、发放 金额、发放时间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 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 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 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 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 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 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 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 http://**)或下载“新疆政务通 ”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 疆 CA 服务热线 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塔什库尔干县财政局(慕士塔格路87号)

联系方式: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 (略)

地 址: (略) 西域名都小区11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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