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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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玉溪 (略) 受易门县某单位委托,就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进行询比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2024-VGBXAL-G1002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资格后审。

2.4招标内容: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包含:户外发光灯箱、四楼过道挂画、一楼大厅墙面文化墙灯箱、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荣誉室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建设地址: (略) 易门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8采购预算金额:*.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方案设计、施工、安装等能力,并能根据采购人需求深化(或优化)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或施工图),(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企业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日至**日18: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常除外);

4.2获取地点:玉溪 (略) ( (略) 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

4.3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询比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日下午2:30时~3:00时;

5.2递交截止时间:**日下午3时00分;

5.3递交地点:玉溪 (略) (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 (略) 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易门县某单位

地址: (略) 易门县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招标代理:玉溪 (略)

地 址: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号

联 系 人:岳琳

联系电话:0877-*、*

日 期:**日


1、采购条件

玉溪 (略) 受易门县某单位委托,就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进行询比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2024-VGBXAL-G1002

2.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资格后审。

2.4招标内容:易门县某单位荣誉室及文化墙改造工程,包含:户外发光灯箱、四楼过道挂画、一楼大厅墙面文化墙灯箱、墙柱面龙骨及饰面拆除(荣誉室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建设地址: (略) 易门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2.8采购预算金额:*.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备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方案设计、施工、安装等能力,并能根据采购人需求深化(或优化)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或施工图),(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企业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说明或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比;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日至**日18: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正常除外);

4.2获取地点:玉溪 (略) ( (略) 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

4.3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

(3)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4询比文件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日下午2:30时~3:00时;

5.2递交截止时间:**日下午3时00分;

5.3递交地点:玉溪 (略) (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6.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 (略) 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易门县某单位

地址: (略) 易门县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招标代理:玉溪 (略)

地 址: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736号

联 系 人:岳琳

联系电话: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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