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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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U

项目名称: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预算金额(元):*.07

最高限价(如有)(元): *.07;

采购需求: 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以来有效资信证明;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为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 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要求投标人均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使用CA或“标信通”A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 0857-*(华测CA)、0857-*(贵州CA) 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 (略)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 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 注: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金额为*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敬告: 3.1 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3.2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3.3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857-*;08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七星关区放珠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七星关区放珠镇放珠社区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 (略)

地 址: (略) 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3号36层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训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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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U

项目名称: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预算金额(元):*.07

最高限价(如有)(元): *.07;

采购需求: 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七星关区放珠镇2024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永安村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审计报告未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视为无效;或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2023年以来有效资信证明;并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为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 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所属的行业为:建筑业,要求投标人均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00时00分至**日23时59分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

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使用CA或“标信通”A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 1.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潜在供应商可获知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内,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 0857-*(华测CA)、0857-*(贵州CA) 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 (略)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联系电话:*。 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 注:潜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下载《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取得上传响应文件资格; 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金额为*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敬告: 3.1 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必须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 3.2 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3.3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技术支持电话:0857-*;085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七星关区放珠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七星关区放珠镇放珠社区大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贵州 (略)

地 址: (略) 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3号36层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训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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