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桥中街道颐和、长安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及布置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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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桥中街道颐和、长安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及布置项目询价公告

  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对桥中街道颐和、长安社区及周边环境进行适儿化改造。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该社区创建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颐和、长安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及布置项目;

  (二)项目地址:在金湾明珠临街商铺及广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周边道路及公共区域;

  (三)项目内容:设置“护童岗”、趣味宣传墙、人车分隔设备、通学路、防冲撞设施等等事项;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五)项目布展工期:2024年10月前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三)具有丰富设计经验或相关展览展示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公告时间:**日至**日。

  五、现场勘察时间:于**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上午9:30-11:30,第二批为下午2:30-4:30,有意者请联系桥中街道妇女联合会,逾期不再安排。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 (略) 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二楼205室。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项目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效率(工期)、维保服务方案等;

  (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过往案例证明,以与政府合作案例优先;

  (六)承诺书;

  八、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1.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报价清单.xlsx

2.承诺书.doc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日



信息来源http://**_*.html

  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对桥中街道颐和、长安社区及周边环境进行适儿化改造。现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该社区创建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颐和、长安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及布置项目;

  (二)项目地址:在金湾明珠临街商铺及广场、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周边道路及公共区域;

  (三)项目内容:设置“护童岗”、趣味宣传墙、人车分隔设备、通学路、防冲撞设施等等事项;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五)项目布展工期:2024年10月前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三)具有丰富设计经验或相关展览展示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公告时间:**日至**日。

  五、现场勘察时间:于**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上午9:30-11:30,第二批为下午2:30-4:30,有意者请联系桥中街道妇女联合会,逾期不再安排。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日至**日(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 (略) 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二楼205室。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项目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效率(工期)、维保服务方案等;

  (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过往案例证明,以与政府合作案例优先;

  (六)承诺书;

  八、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本次招标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

  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的;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附件:1.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服务项目报价清单.xlsx

2.承诺书.doc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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