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2024年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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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2024年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广西 (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广西 (略)

2、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2028号

二、 基本情况

该项目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款。

四、 处罚结果

责令广西 (略) 就合同签订问题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五、 处罚日期: **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财政局

2、联系人:练新颖

3、联系电话:0775-*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广西 (略)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广西 (略)

2、地址: (略) 青秀区民族大道143号德瑞花园6号楼2028号

二、 基本情况

该项目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四)款。

四、 处罚结果

责令广西 (略) 就合同签订问题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

五、 处罚日期: **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财政局

2、联系人:练新颖

3、联系电话: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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