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龙 (略) 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南华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备*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七、其他
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华县龙 (略) 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应
在 (略) (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本并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南华县龙 (略) 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预算金额:50 万元。
1.5 最高限价:50 万元。
1.6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完成本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
测定界、地灾、矿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工作,编制相关报告,组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并取得批复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合法用地要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文件止。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通
过采购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要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
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
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或 2023 年)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略) 可提供 2023 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 2024 (略) ,提
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6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6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本项
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
(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及中国 (略) 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
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
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获取地点: (略) (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
3.4 文件费: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 (略) 开标室。
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超时的,视为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开启
5.1 开启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在 (略) 开标室进行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公告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址:南华县龙 (略) 113 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
联系方式:李工 *
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 址:南华县龙 (略) 113 号
联 系 人:杨工、周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
联 系 人: 李秋颖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龙 (略) 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0 万元,招标人为南华县民政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须具备*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
七、其他
南华县龙城福泽园城市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华县龙 (略) 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在供应商应
在 (略) (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本并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南华县龙 (略) 公益性公墓用地报批组件技术服务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 预算金额:50 万元。
1.5 最高限价:50 万元。
1.6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完成本项目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勘
测定界、地灾、矿压、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工作,编制相关报告,组织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
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并取得批复文件,满足本项目的合法用地要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批复文件止。
1.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并通
过采购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审批要求。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
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非法
人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或 2023 年)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略) 可提供 2023 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 2024 (略) ,提
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6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
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6 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
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1)本项
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
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级以上(含*级)测绘资质。
(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
站(http://**.cn)及中国 (略) 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
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
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 获取地点: (略) (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
3.4 文件费:3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 响应文件递交: (略) 开标室。
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超时的,视为无效投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开启
5.1 开启时间:2024 年 07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在 (略) 开标室进行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的公告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址:南华县龙 (略) 113 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
联系方式:李工 *
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华县民政局
地 址:南华县龙 (略) 113 号
联 系 人:杨工、周工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 (略) 开发 (略) 场 4 幢 31 号 3 楼
联 系 人: 李秋颖
电 话: *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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