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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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略) 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汉区行审字【2024】2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鑫盛光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40.00%、专项债券6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略) 汉台区内;

2.2 工程规模:计划在汉台区内合适点位新建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设施约1500个,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建设智慧充电桩、光伏雨棚、膜结构雨棚、智能道闸、集成式移动休息室、地面硬化及铺装、智能充电调度控制中心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E*w6bqpj5t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施工具体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须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3.2 标段名称: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必须以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扫描件;
3.5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6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总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 )”“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 (略) 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能查询(外省企业 (略) 入陕登记信息查询网站能查询);
3.7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9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日 00时00分 起至**日 00时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日 9时30分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4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 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中鑫盛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楚邦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莲湖中断河南会馆10号 地址: (略) 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东一环路奥翔智慧大厦1103号
联 系人: 宋先生 联系人: 楚女士
电话: 0916-* 电话: 0916-*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略) 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汉区行审字【2024】2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鑫盛光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40.00%、专项债券6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略) 汉台区内;

2.2 工程规模:计划在汉台区内合适点位新建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设施约1500个,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建设智慧充电桩、光伏雨棚、膜结构雨棚、智能道闸、集成式移动休息室、地面硬化及铺装、智能充电调度控制中心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E*w6bqpj5t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范围内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施工具体内容以最终施工图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及以上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拟派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须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委派;

3.2 标段名称:汉台区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项目一期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EPC: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且必须以满足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扫描件;
3.5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6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总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 )”“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 (略) 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能查询(外省企业 (略) 入陕登记信息查询网站能查询);
3.7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9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日 00时00分 起至**日 00时0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下载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日 9时30分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8.3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8.4 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sxys 格 式),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汉中鑫盛光 (略)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楚邦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莲湖中断河南会馆10号 地址: (略) 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东一环路奥翔智慧大厦1103号
联 系人: 宋先生 联系人: 楚女士
电话: 0916-* 电话: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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