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陵水县新村渔港码头等4个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陵水县新村渔港码头等4个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和《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的有关规定,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拟批准陵水县新村渔港码头等4个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存在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厅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7月4日-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

通讯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408房( (略) 财政厅综合规划处)

邮政编码:*

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4号)和《关于海域使用金减免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08〕71号)的有关规定,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拟批准陵水县新村渔港码头等4个项目免缴海域使用金。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存在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我厅反映问题。

公示期限:7月4日-7月1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

通讯地址: (略) 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408房( (略) 财政厅综合规划处)

邮政编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