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中学年第一学期办公清洁用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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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中学年第一学期办公清洁用品招标公告

(略) 第五十八中学2024-2025年
第一学期办公清洁用品询价采购文件公告

一、 (略) 第五十八中学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办公清洁用品,总预算价为3.6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3.6万元,否则视为无效。

办公用品具体参数如下。
*.jpg
说明

1、在以上参数中对物品型号和品牌有具体要求,以参数中的要求为准,在以上参数中对物品型号和品牌没有具体要求的,质量和物品以我校提供样品为准,如要观看样品,可于工作日联系我校。

2、供货时间为**日到23日之间,具体时间按学校实际安排约定。

3、因办公物品假货比较多,所以要求供货商提供的物品必须提供合格证。如发现供货商所供物品有假冒伪劣产品,我校有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维护我校合法权益。

二、供应商营业范围:供应商营业范围应包含“办公用品”。

三、标书中至少有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报价表(包含每一个单项报价和合计总价)。

4、质量保证书。

5、根据兰教财〔2021〕47号文件,关于印发《 (略) 教育局系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的中小企业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询价函提交时间:**日下午14:30,请各投标单位在此时间前交(可以邮寄)密封好的询价函。我校采购小组会于此时间开封, (略) 中选择最低价中标并通知中标单位。

五、询价函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略) 西固区福利东路2 (略) 第五十八中学苗老师。

六、中标单位确定方式:询价函中最低价中标。

七、 (略) 第五十八 (略) 参加我校此次询价招标。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



(略) 第五十八中学

**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略) 第五十八中学2024-2025年
第一学期办公清洁用品询价采购文件公告

一、 (略) 第五十八中学本次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办公清洁用品,总预算价为3.6万元。各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3.6万元,否则视为无效。

办公用品具体参数如下。
*.jpg
说明

1、在以上参数中对物品型号和品牌有具体要求,以参数中的要求为准,在以上参数中对物品型号和品牌没有具体要求的,质量和物品以我校提供样品为准,如要观看样品,可于工作日联系我校。

2、供货时间为**日到23日之间,具体时间按学校实际安排约定。

3、因办公物品假货比较多,所以要求供货商提供的物品必须提供合格证。如发现供货商所供物品有假冒伪劣产品,我校有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法维护我校合法权益。

二、供应商营业范围:供应商营业范围应包含“办公用品”。

三、标书中至少有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报价表(包含每一个单项报价和合计总价)。

4、质量保证书。

5、根据兰教财〔2021〕47号文件,关于印发《 (略) 教育局系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进行招标。投标的中小企业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询价函提交时间:**日下午14:30,请各投标单位在此时间前交(可以邮寄)密封好的询价函。我校采购小组会于此时间开封, (略) 中选择最低价中标并通知中标单位。

五、询价函提交地点及联系人: (略) 西固区福利东路2 (略) 第五十八中学苗老师。

六、中标单位确定方式:询价函中最低价中标。

七、 (略) 第五十八 (略) 参加我校此次询价招标。

联系人:苗老师 电话:*



(略) 第五十八中学

**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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