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机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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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机设备招标公告

关于于都县 (略) 血液透析机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GZZC-2024-EY-X002-1)的
询价采购公告
赣州中驰 (略) 受于都县 (略) 委托,现就其血液透析机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C-2024-EY-X002-1
(二)采购内容:
*.jpg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
2024年07月 03日至**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中驰 (略) 现场进行报名。未报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报名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日09: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中驰 (略) (于都县贡江镇西出入口华冠大厦168公寓五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未出示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询价材料,签到时间为**日09:30之前,逾期不接收资料。
2、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3、投标供应商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出现(证件弄虚作假、恶意扰乱询价等行为)则取消参与询价资格, (略) 采购黑名单并上报相关部门。
4、本次递交的询价材料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人作未成交解释;供应商在参加询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报价不 (略) (略) 采购价、报价 (略) 现采购的价格。如有违背以上原则,一经查实,取消供应(配送)资格。
6、此项目为询价采购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最终中标供应商。
7、确定符合条件中标的供应商将在于都县 (略) 公众号公示。
8、本次采购如有变更等其它相关事项将在于都县 (略) 公众号通知。
9、其余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于都县 (略) 。
(八)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都县 (略)
地址:于都县银坑镇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中驰 (略)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西出入口华冠大厦168公寓五楼
联系方式:*
**日
附件:
采购项目需求


(一)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且不允许负偏离。
(二)标的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在答疑期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四)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要求、标的所属行业:

*.jpg*.jpg

(六)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货物。
2.质量保证期:响应供应商须明确承诺所投货物质量保证期三年,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响应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响应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履行期限:卖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及人员现场培训。
5.履行地点:于都县 (略) 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关于于都县 (略) 血液透析机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GZZC-2024-EY-X002-1)的
询价采购公告
赣州中驰 (略) 受于都县 (略) 委托,现就其血液透析机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ZC-2024-EY-X002-1
(二)采购内容:
*.jpg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
2024年07月 03日至**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中驰 (略) 现场进行报名。未报名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报名时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报名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日09:3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赣州中驰 (略) (于都县贡江镇西出入口华冠大厦168公寓五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未出示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签到并提交相关询价材料,签到时间为**日09:30之前,逾期不接收资料。
2、投标供应商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查)。
3、投标供应商须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出现(证件弄虚作假、恶意扰乱询价等行为)则取消参与询价资格, (略) 采购黑名单并上报相关部门。
4、本次递交的询价材料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人作未成交解释;供应商在参加询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预算价、报价不 (略) (略) 采购价、报价 (略) 现采购的价格。如有违背以上原则,一经查实,取消供应(配送)资格。
6、此项目为询价采购方式,符合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为最终中标供应商。
7、确定符合条件中标的供应商将在于都县 (略) 公众号公示。
8、本次采购如有变更等其它相关事项将在于都县 (略) 公众号通知。
9、其余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于都县 (略) 。
(八)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于都县 (略)
地址:于都县银坑镇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中驰 (略)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西出入口华冠大厦168公寓五楼
联系方式:*
**日
附件:
采购项目需求


(一)响应供应商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询价通知书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且不允许负偏离。
(二)标的如为某单位的专利或特有产品,请在答疑期内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三)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
(四)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响应供应商自行负责。
(五)采购清单、技术规格及要求、标的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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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货物。
2.质量保证期:响应供应商须明确承诺所投货物质量保证期三年,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响应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响应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4.履行期限:卖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及人员现场培训。
5.履行地点:于都县 (略) 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在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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