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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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 (略) 白琳镇康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略) ,招 (略) 白琳镇康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煜建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

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和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略) 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4)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8时30分至 **日17时30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 (略) 古城东路222号三梯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古城东路222号三梯6楼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白琳镇康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白琳镇康山村康山路101号,邮编: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103号601、608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黄女士


开标地点: (略) 古城东路222号三梯6楼

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 (略) 白琳镇康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略) ,招 (略) 白琳镇康山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煜建信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

2.2. 工程建设规模:福鼎市白琳镇康山村坑门里自然村环境提升及路灯改造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

招标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10.4.3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 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适用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略) 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 (略) 住房和城 (略) 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 (略) 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3)根据“ (略) [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4)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 (略) 〔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8时30分至 **日17时30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或介 (略) 古城东路222号三梯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略) 古城东路222号三梯6楼 ;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白琳镇康山村民委员会

地址: (略) 白琳镇康山村康山路101号,邮编: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煜建信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蕉城南路103号601、608 ,邮编: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黄女士


开标地点: (略) 古城东路222号三梯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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