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生院2024年商业门店年度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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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生院2024年商业门店年度招租公告

我校商业门店2023年度租赁即将到期,为了确保2024年度招租工作有效推进,营造守法、合规、有序的营商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租赁期已满的商业街门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资质、信誉好的单位和个人来校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武汉 (略) 位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1700余亩,在校师生30000人左右。

二、招租项目

武汉 (略) 东区商业街、西区商业街、中区商业街、北十店区域等,共计262间门店。具体分布如下:

区域 门店数量 备 注
东区商业街 商贸区 60间 一楼36间、二楼24间
餐饮区 44间 一楼28间、二楼16间
农贸区 19间
新桃源广场 3间
西区 北十门店 10间
西街门店 45间 31-38号各门店不得从事餐饮项目
西街北 2间 门店不得从事油烟污染项目
物流快递中心 12间 不得从事快递收发以外项目
中街 46间 含大排档档口7间,只经营轻油烟、对环境无污染的小吃、餐饮类项目
洞庭水街 9间 一楼6间、二楼3间
江南水乡 4间
长河驿站 2间
(略) 2间
(略) 1间
(略) 1间
问天篮球场 1间
(略) 1间
合计 262间

三、租赁期限:一年(即**日--**日);另:东街农贸区租赁期半年(即**日--**日)

四、经营项目

根据各商业网点功能区域划分:

1.东区商业街商贸区及北十街门店经营项目:百货、服装鞋帽、针织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饰品、书刊、文化体育用品、眼镜、通信器材、水吧、副食、水果、糕点(不在店内加工)、美容美发等。

2.东区商业街餐饮区经营项目:餐饮、美容美发、水吧、糕点等。

3.西区商业街经营项目:餐饮、百货、服装鞋帽、针织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饰品、书刊、文化体育用品、通信器材、水吧、副食、水果、美容美发等(31—38#门店不得经营餐饮类项目)。

4.中区长城沿线斑斓路街区经营项目:百货、服装鞋帽、针织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鲜花礼品饰品、书刊、文化体育用品、通讯器材、文印摄影、咖啡水吧、美发、副食、糕点(不在店内加工)等。中街大排档门店经营项目:轻油烟、对环境无污染的小吃、餐饮类。

5. (略) 、 (略) 、 (略) 经营项目:生活日用品、饰品、文化体育用品、通信器材、书刊、副食等。

6.以上未含括区域的门店可经营项目请面询商贸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合同、招租公告的约定,严禁超范围经营或随意变更合同约定经营项目。

2.严禁违规转让、转租、分租,中标人只能自主经营或者指定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店内参与日常经营。

3.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装修(私自拆、改、隔断)。

4.变更原合同约定经营项目须报商贸管委会审批。

5.保证诚信经营,不得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

6.未经批准,所有门店不得经营快递项目。

7.所有商业门店不得从事考证培训、网吧、酒吧、歌舞厅、棋牌、游戏类经营项目、博彩机、洗浴以及国家禁止经营的其他项目。特种经营项目须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8.以公司形式投标的门店,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在店内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且不得随意更换。

9.经营者在租赁期结束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7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搬除经营场所内所有物品。

10.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用据实结算。

11.租赁期满后,所有门店重新对外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无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原租户不续租,则该门店标的价在现标的基础上上浮5000元。

12.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门前三包”的管理规定,严禁出店、占道经营。物品不得在门店外随意堆放。

六、招标对象

1.凡有意参与承租的自然人或具有国家审批的相关行业经营资格的单位。

2.我校在册教职工及我校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承租从事经营;

3.原承租商户(含承租人直系亲属)在学校商业网点已有2间及以上经营门店的,不得再参加新的门店竞标。

4.原承租人在2023—2024年度租赁期内,无违约及欠费行为的,可参加投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按招租门店一览表,选定投标区域及门店号(招租门店一览表由商贸中心提供)。

2.实施公开竞标,新投标人在选定门店后,有关事宜可到商贸中心咨询。

八、投标程序

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申请表、本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经营证照等相关证件,到商贸中心办公室办理投标手续(若暂无经营许可证,中标后,必须在营业前办好相关证件并交商贸中心备案)。

2.投标人资格审核:

(1)原承租人或新投标人;

(2)资格审定后,新投标人到商贸办公室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向学校财务处缴纳10000元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若中标,保证金可转为门店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如中标者自行弃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继续参与投标的原业主必须缴清上一合同周期中的水、电、燃气、住房租金等费用,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水电燃气费缴纳收据、身份证复印件等,按规定投标时间参加竞标,逾期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中标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各项经营保证金及一年的租金。

5.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如实填报投标申请表中的经营项目,中标后未经报批不得随意更改。投标人填写竞标报价单,装信封密封后,交招租办公室复核封存。

6.开标、议标。

7.学校审批。

8.对中标门店进行公示。

9.中标人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合同。

九、公示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日-7月5日

2.投标时间:**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地点:商贸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


招标单位:武汉 (略) 商业网点招租工作组

**日

我校商业门店2023年度租赁即将到期,为了确保2024年度招租工作有效推进,营造守法、合规、有序的营商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租赁期已满的商业街门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资质、信誉好的单位和个人来校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武汉 (略) 位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1700余亩,在校师生30000人左右。

二、招租项目

武汉 (略) 东区商业街、西区商业街、中区商业街、北十店区域等,共计262间门店。具体分布如下:

区域 门店数量 备 注
东区商业街 商贸区 60间 一楼36间、二楼24间
餐饮区 44间 一楼28间、二楼16间
农贸区 19间
新桃源广场 3间
西区 北十门店 10间
西街门店 45间 31-38号各门店不得从事餐饮项目
西街北 2间 门店不得从事油烟污染项目
物流快递中心 12间 不得从事快递收发以外项目
中街 46间 含大排档档口7间,只经营轻油烟、对环境无污染的小吃、餐饮类项目
洞庭水街 9间 一楼6间、二楼3间
江南水乡 4间
长河驿站 2间
(略) 2间
(略) 1间
(略) 1间
问天篮球场 1间
(略) 1间
合计 262间

三、租赁期限:一年(即**日--**日);另:东街农贸区租赁期半年(即**日--**日)

四、经营项目

根据各商业网点功能区域划分:

1.东区商业街商贸区及北十街门店经营项目:百货、服装鞋帽、针织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饰品、书刊、文化体育用品、眼镜、通信器材、水吧、副食、水果、糕点(不在店内加工)、美容美发等。

2.东区商业街餐饮区经营项目:餐饮、美容美发、水吧、糕点等。

3.西区商业街经营项目:餐饮、百货、服装鞋帽、针织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饰品、书刊、文化体育用品、通信器材、水吧、副食、水果、美容美发等(31—38#门店不得经营餐饮类项目)。

4.中区长城沿线斑斓路街区经营项目:百货、服装鞋帽、针织品、家用电器、生活日用品、鲜花礼品饰品、书刊、文化体育用品、通讯器材、文印摄影、咖啡水吧、美发、副食、糕点(不在店内加工)等。中街大排档门店经营项目:轻油烟、对环境无污染的小吃、餐饮类。

5. (略) 、 (略) 、 (略) 经营项目:生活日用品、饰品、文化体育用品、通信器材、书刊、副食等。

6.以上未含括区域的门店可经营项目请面询商贸管理中心。

五、注意事项

1.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合同、招租公告的约定,严禁超范围经营或随意变更合同约定经营项目。

2.严禁违规转让、转租、分租,中标人只能自主经营或者指定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店内参与日常经营。

3.严禁未经审批私自装修(私自拆、改、隔断)。

4.变更原合同约定经营项目须报商贸管委会审批。

5.保证诚信经营,不得出现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

6.未经批准,所有门店不得经营快递项目。

7.所有商业门店不得从事考证培训、网吧、酒吧、歌舞厅、棋牌、游戏类经营项目、博彩机、洗浴以及国家禁止经营的其他项目。特种经营项目须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8.以公司形式投标的门店,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在店内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且不得随意更换。

9.经营者在租赁期结束或其他原因终止合同的,7个工作日内,必须全部搬除经营场所内所有物品。

10.中标人在经营期间的水、电、燃气费用据实结算。

11.租赁期满后,所有门店重新对外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无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原租户不续租,则该门店标的价在现标的基础上上浮5000元。

12.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门前三包”的管理规定,严禁出店、占道经营。物品不得在门店外随意堆放。

六、招标对象

1.凡有意参与承租的自然人或具有国家审批的相关行业经营资格的单位。

2.我校在册教职工及我校未毕业的在校学生不得承租从事经营;

3.原承租商户(含承租人直系亲属)在学校商业网点已有2间及以上经营门店的,不得再参加新的门店竞标。

4.原承租人在2023—2024年度租赁期内,无违约及欠费行为的,可参加投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按招租门店一览表,选定投标区域及门店号(招租门店一览表由商贸中心提供)。

2.实施公开竞标,新投标人在选定门店后,有关事宜可到商贸中心咨询。

八、投标程序

1.投标人需提交投标申请表、本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户口本、经营证照等相关证件,到商贸中心办公室办理投标手续(若暂无经营许可证,中标后,必须在营业前办好相关证件并交商贸中心备案)。

2.投标人资格审核:

(1)原承租人或新投标人;

(2)资格审定后,新投标人到商贸办公室领取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向学校财务处缴纳10000元保证金后,方可参加投标。若中标,保证金可转为门店租赁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如中标者自行弃标,则保证金不予退还。继续参与投标的原业主必须缴清上一合同周期中的水、电、燃气、住房租金等费用,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水电燃气费缴纳收据、身份证复印件等,按规定投标时间参加竞标,逾期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中标者需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各项经营保证金及一年的租金。

5.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如实填报投标申请表中的经营项目,中标后未经报批不得随意更改。投标人填写竞标报价单,装信封密封后,交招租办公室复核封存。

6.开标、议标。

7.学校审批。

8.对中标门店进行公示。

9.中标人缴纳相关费用并签订合同。

九、公示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公示时间:**日-7月5日

2.投标时间:**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投标地点:商贸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27-*


招标单位:武汉 (略) 商业网点招租工作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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