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56号广东学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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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9破56号广东学森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广东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日裁定受理广东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19破申59号],并于同日作出[(2024)粤19破5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历维永盛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学森公司的财务账册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学森公司成立于**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37ER66M,法定代表人为黄惠平,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略) (略) 南城街道车站路3号永利达智慧城2栋128室,所属行业为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机器人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数字化工厂布局规划的研究、咨询与技术服务;通用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品牌管理、品牌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管理人接管或可提供的财产情况/财务账册资料情况

学森公司财务账册资料目前存放于管理人处,通过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前往管理人处复制查阅,具体资料以审计机构所需要及现场接收的资料为准。

1.财务账册从2019年10月至2023年12月;

2.银行流水。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审计/测绘机构;

2、与学森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近5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具有为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提供过审计服务的经验(以委托合同及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对学森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学森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学森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3.按学森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5.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6.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项:

(1)学 (略) 受理破产清算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 (略) 股东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财产混同;

(2)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3)是否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如公司已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情形,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7. (略) 破产清算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 (略) 破产清算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

8.管理人按照破产清算期间的 (略) 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9. 审计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如经 (略) 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二)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三)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在双方委托协议中约定)

五、费用说明

1.审计费用预算:审计费用参照《 (略) 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313号】的计算标准,本次审计费用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本次审计费用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费用包括审计机构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略) 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

3.费用支付时间: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将由管理人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3号嘉宏振兴大厦 3701 室

联系人:熊能能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广东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广东

广东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略) (略) 于**日裁定受理广东 (略) ( (略) )破产清算一案[案号为(2024)粤19破申59号],并于同日作出[(2024)粤19破56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历维永盛律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工作指引》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对学森公司的财务账册进行破产清算专项审计,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学森公司成立于**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37ER66M,法定代表人为黄惠平,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略) (略) 南城街道车站路3号永利达智慧城2栋128室,所属行业为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系统产品、机器人的研发、制造与销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数字化工厂布局规划的研究、咨询与技术服务;通用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品牌管理、品牌策划;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管理人接管或可提供的财产情况/财务账册资料情况

学森公司财务账册资料目前存放于管理人处,通过摇珠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前往管理人处复制查阅,具体资料以审计机构所需要及现场接收的资料为准。

1.财务账册从2019年10月至2023年12月;

2.银行流水。

三、报名条件

1、已编入《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评估/审计/测绘机构;

2、与学森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近5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4、具有为破产清算或强制清算提供过审计服务的经验(以委托合同及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工作范围及要求

一、对学森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学森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供清算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为全部财务资料或仅为部分财务资料);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如供清算审计的并非全部财务资料,应按现有材料进行说明;

2.按学森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分析: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并结合财务资料和资金流水分析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违法情形;

3.按学森公司提供的现有材料披露: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申报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5.分析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并进行说明;

6.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并提醒管理人注意的事项:

(1)学 (略) 受理破产清算之前,是否存在重大资产转移的情况, (略) 股东及管理人员等方面的财产混同;

(2)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3)是否 (略) 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如公司已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情形,是否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7. (略) 破产清算程序中(如有)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 (略) 破产清算程序中涉及的税务问题的咨询;

8.管理人按照破产清算期间的 (略) 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9. 审计机构应在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正式),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审计费用;如经 (略) 财产情况特别复杂、需延长审计期限的,应与管理人协商确定完成时限。

(二)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三)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在双方委托协议中约定)

五、费用说明

1.审计费用预算:审计费用参照《 (略) 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313号】的计算标准,本次审计费用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本次审计费用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费用包括审计机构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略) 为执行审计业务发生的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

3.费用支付时间: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将由管理人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于**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摇珠选聘。报名方式:请在专业机构微信沟通联络群组“东莞破管协摇珠群”中进行接龙报名。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选任方式

1、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从报名的专业机构名单中摇珠选定一家正选机构及一家备选机构。

2、公告期限届满无机构报名的, (略) 破产管理人协会在相应专业机构名册中摇珠确定任一机构,该机构不得拒绝。

3、经摇珠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并及时开展工作。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管理人联系地址: (略) 东城街道东莞大道13号嘉宏振兴大厦 3701 室

联系人:熊能能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广东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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