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寨镇绕号村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采购公告
剑河县南寨镇绕号村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剑河县南寨镇绕号村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剑河县南寨镇绕号村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
项目编号: JCZB-2024-03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JCZB-2024-030
采购主要内容(建设内容): 建设养殖圈舍4062.56平方米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 1项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为准);
4、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财务制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原件)。
5、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为准)。
7、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用于备案。
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原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交承诺函(须提供原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用于备案。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 (略) (地址: (略) 中银港7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0时30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 (略) ( (略) 中银港708号)
时间:2024年07月15日10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招标答疑会。
工期:60日历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河县佳贸 (略)
项目联系人:潘承宣
地址:剑河县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 (略)
联系人:杨细燕
地址: (略) 中银港7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细燕
电话:*
八、附件
项目概况
剑河县南寨镇绕号村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剑河县南寨镇绕号村肉牛养殖提升改造项目(基础设施)
项目编号: JCZB-2024-03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JCZB-2024-030
采购主要内容(建设内容): 建设养殖圈舍4062.56平方米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 1项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为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为准);
4、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财务制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原件)。
5、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须提供原件)。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原件为准)。
7、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用于备案。
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提供原件)。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交承诺函(须提供原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用于备案。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0日17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 (略) (地址: (略) 中银港708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5日10时30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 (略) ( (略) 中银港708号)
时间:2024年07月15日10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PPP项目: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招标答疑会。
工期:60日历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剑河县佳贸 (略)
项目联系人:潘承宣
地址:剑河县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全称:贵州 (略)
联系人:杨细燕
地址: (略) 中银港7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细燕
电话:*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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