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江之心有限责任公司无人零售业务供应商选定项目重新采购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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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江之心有限责任公司无人零售业务供应商选定项目重新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福州 (略) 无人零售业务供应商选定项目(重新采购),比选人为福州 (略)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

2.1本项目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提供场地,引入1家供应商组织运营无人零售业务。将“闽江之心”品牌形象及视觉设计融入设备设施,定制化打造“闽江之心”品牌无人零售业务,其设备设施物料的制作和布置由比选人负责;无偿开发数字人民币接入系统,以便后期导入相关金融惠补;在设备内放置并售卖“闽江之心”主题文创山泉水等相关IP定制产品;售货机种类:根据项目具体需求,能提供户外饮料机、冰淇淋机、零食机、盲盒柜、格子柜、开门柜等多类型业务;合作运营方须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3%);合作运营方必须接受每个项目点位单独签订协议。

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分场景报价,具体为(1)公园景区;(2)办公商业;(3)工业园区;(4)行政办公;(5)市政路面。

2.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2年, (略) 场培育期。

2.4本项目供应商应按比选人获得项目运营所得收入分成比例报价,分成比例最低为10%,报价低于10%的,则响应无效。举例:如收入分成比例报价为10%,则比选人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10%,供应商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90%;收入分成比例报价为15%,则比选人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15%,供应商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85%。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3本比选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逾期不予受理。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实地踏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温馨提示:榕发商务中心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预留办理时间以免迟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电 话:李工

联系人:*

比选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

电话:0591-*

联系人:王工、阳工

比选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开户名称:福州城 (略)

帐 号:*0305

(供应商需在比选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CTGYL-*-1比选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比选编号【比选编号:CTGYL-*-1】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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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福州 (略) 无人零售业务供应商选定项目(重新采购),比选人为福州 (略) ,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

2.1本项目比选范围为比选人提供场地,引入1家供应商组织运营无人零售业务。将“闽江之心”品牌形象及视觉设计融入设备设施,定制化打造“闽江之心”品牌无人零售业务,其设备设施物料的制作和布置由比选人负责;无偿开发数字人民币接入系统,以便后期导入相关金融惠补;在设备内放置并售卖“闽江之心”主题文创山泉水等相关IP定制产品;售货机种类:根据项目具体需求,能提供户外饮料机、冰淇淋机、零食机、盲盒柜、格子柜、开门柜等多类型业务;合作运营方须开具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税率为13%);合作运营方必须接受每个项目点位单独签订协议。

2.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分场景报价,具体为(1)公园景区;(2)办公商业;(3)工业园区;(4)行政办公;(5)市政路面。

2.3合作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2年, (略) 场培育期。

2.4本项目供应商应按比选人获得项目运营所得收入分成比例报价,分成比例最低为10%,报价低于10%的,则响应无效。举例:如收入分成比例报价为10%,则比选人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10%,供应商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90%;收入分成比例报价为15%,则比选人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15%,供应商获得运营所得收入的85%。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说明: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比选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3本比选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日至**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不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到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招标代理部)购买,逾期不予受理。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实地踏勘。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日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温馨提示:榕发商务中心不允许外部车辆进入,请各供应商自行安排,预留办理时间以免迟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福州城投优采在线(http://**)、四海易链电子竞价交易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福州 (略)

地 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7楼

电 话:李工

联系人:*

比选代理机构:福州城 (略)

地址: (略) 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4楼

电话:0591-*

联系人:王工、阳工

比选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开户名称:福州城 (略)

帐 号:*0305

(供应商需在比选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CTGYL-*-1比选保证金”,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比选编号【比选编号:CTGYL-*-1】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比选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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