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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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比选人为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本项目预算35万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展厅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和同期、后期制作,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35万元(含税,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对应法人证书);

2.2信誉要求: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打印件;(提供查询截图打印件);

2.3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 月 4 日至2024年7 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滨湖区蠡湖街道夏家边家园51号6F。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

4.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交纳方式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开 户 名:中 (略)

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

4.5友情提醒:

4.5.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26.com),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4.5.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4.5.3请投标单位到“邮E招(http://**)”平台注册供应商,自行在线开具发票。本系统涉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开区清舒道99号6号楼106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

地 址: (略) 经开区清舒道99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联 系 人:张大伟

电 话:*

电 子 邮 件:*@*26.com

地 址: (略) 滨湖区蠡湖街道夏家边家园51号6F

比选人: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日


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比选人为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4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本项目预算35万元(人民币,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物联网创新展示中心展厅视频制作项目,展厅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拍摄和同期、后期制作,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

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比选文件相关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35万元(含税,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对应法人证书);

2.2信誉要求:提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截图打印件;(提供查询截图打印件);

2.3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3.1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 月 4 日至2024年7 月 10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略) 滨湖区蠡湖街道夏家边家园51号6F。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3)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4)营业执照复印件;

4.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汇款交纳方式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

开 户 名:中 (略)

开户 银 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

4.5友情提醒:

4.5.1本项目允许现场及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单位需把上述所需资料打包压缩后发至(*@*26.com),经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收到回复,方算有效报名。

4.5.2网上报名的参选单位,比选代理机构以邮件接收到全部的有效报名资料时间为准,如因邮件系统或网络延迟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自行负责。

4.5.3请投标单位到“邮E招(http://**)”平台注册供应商,自行在线开具发票。本系统涉及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经开区清舒道99号6号楼106会议室。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

地 址: (略) 经开区清舒道99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联 系 人:张大伟

电 话:*

电 子 邮 件:*@*26.com

地 址: (略) 滨湖区蠡湖街道夏家边家园51号6F

比选人:无锡物联网创新促进中心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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