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卓尼乡办公周转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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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县卓尼乡办公周转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尼玛县卓尼乡办公周转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HBJY-NQ-*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实施周转房、食堂防水,门、窗更换, (略) 围墙内外真石漆粉刷;新建车库、大理石旗台等。

2.2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0704 日至 2024 07 08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230 分,下午1530 分至18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湖北宜昌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等;

(4)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5)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6)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地 址: (略) 海鑫国际2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湖北宜昌 (略)

2024年07月03日


尼玛县卓尼乡办公周转房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HBJY-NQ-*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尼玛县发改委以尼发改【2024】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尼玛县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项目规模:实施周转房、食堂防水,门、窗更换, (略) 围墙内外真石漆粉刷;新建车库、大理石旗台等。

2.2建设地点: (略) 尼玛县;

2.3计划工期:2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5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农牧民施工企业(队)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比选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人,请于 2024 0704 日至 2024 07 08日,每日上午1000分至1230 分,下午1530 分至18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湖北宜昌 (略)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售价*,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取邮寄方式出售比选文件。购买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需是本单位人员,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需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劳务员职称证等;

(4)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告或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或报表);

(5)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建的类似业绩(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业绩);

(6)以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无线胶装成册加盖鲜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申请人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比选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采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七、其他

7.1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3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略) 管【2019】38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略) 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尼玛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 (略)

地 址: (略) 海鑫国际2号楼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湖北宜昌 (略)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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