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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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

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项目业主为广建(广州)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建(广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

2.1.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5.5万平方米, (略) 政绿地面积约0.4万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实体展示区设置在分地块1东面,景观面积约5104.6平方米。包含园区出入口景观、中心花园景观、组团花园景观、儿童活动场地、老人活动场地、宅旁绿地景观、架空层、消防场地景观、 (略) 政绿地( (略) )。(详见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

2.1.3项目地点: (略) 花都区新华街道工业大道以北,广清高速以西CB*、CB*、CB*。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服务范围为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景观初步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报建配合工作、景观施工图交底以及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

2.2.3服务期限: 暂定1年。

2.3最高投标限价:272,764 元


项目景观成本分配表

区域

景观面积(平方米)

单方造价(元)

景观总价(万元)

实体展示区

约 4000

1500

600

(略) 政绿地

1104.6

500

55.2

总计

约 5104.6

1283.6

655.2

说明

首开楼幢展示区与整体展示区范国有重叠,设计应考虑二次迁改内容;设计内容包括风雨连廊(如有)及1104平 (略) 政绿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3.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

3.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地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注:(1)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3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上午09:00-09:30;地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日上午09:30;地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广州 (略) 网(网址:http://**)和 (略) (略) (网址http://**)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建(广州) (略)

地 址: (略) 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1868

异议受理部门:广建(广州) (略)

地 址: (略) 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建(广州) (略)

监 督 电 话:020-*

地 址: (略) 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建(广州) (略)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略) 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 (略) 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 (略) 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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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项目业主为广建(广州) (略)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建(广州)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花都区大陵北地块建设项目实体展示区景观设计。

2.1.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万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5.5万平方米, (略) 政绿地面积约0.4万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约3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6.5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实体展示区设置在分地块1东面,景观面积约5104.6平方米。包含园区出入口景观、中心花园景观、组团花园景观、儿童活动场地、老人活动场地、宅旁绿地景观、架空层、消防场地景观、 (略) 政绿地( (略) )。(详见规划条件、设计任务书)。

2.1.3项目地点: (略) 花都区新华街道工业大道以北,广清高速以西CB*、CB*、CB*。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服务范围为景观概念设计、景观方案设计、景观初步设计、景观施工图设计、报建配合工作、景观施工图交底以及施工现场设计效果全程把控。

2.2.3服务期限: 暂定1年。

2.3最高投标限价:272,764 元


项目景观成本分配表

区域

景观面积(平方米)

单方造价(元)

景观总价(万元)

实体展示区

约 4000

1500

600

(略) 政绿地

1104.6

500

55.2

总计

约 5104.6

1283.6

655.2

说明

首开楼幢展示区与整体展示区范国有重叠,设计应考虑二次迁改内容;设计内容包括风雨连廊(如有)及1104平 (略) 政绿 (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

3.3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

3.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提供投标人声明。)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日至**日(北京时间,下同)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上午09:30-12:00,下午14:00-17:00;地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注:(1)投标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费300元/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上午09:00-09:30;地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日上午09:30;地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纸质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网址:http://**)、广州 (略) 网(网址:http://**)和 (略) (略) (网址http://**)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 (略)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建(广州) (略)

地 址: (略) 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 (略)

地 址: (略) 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1868

异议受理部门:广建(广州) (略)

地 址: (略) 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建(广州) (略)

监 督 电 话:020-*

地 址: (略) 东路338号银政大厦5楼

**日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广建(广州) (略)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略) 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 (略) 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 (略) 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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