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小学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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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小学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亭湖小学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亭湖小学,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略) 亭湖区箭道巷4号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控制价4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亭湖小学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 30 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过程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 (略) 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 (略) 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2024年 7 月 4 日至2024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瑞杰 (略) (地址: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11层1106室,联系电话:*)

2、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元/份),投标人报名时缴纳。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亭湖小学

地 址: (略) 亭湖区箭道巷4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 (略)

地址: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11层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


一、招标条件

亭湖小学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 (略) 亭湖小学,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略) 亭湖区箭道巷4号境内。

2、工程规模:工程控制价40万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招标范围:亭湖小学学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包工包料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 30 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过程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 (略) 级有关 (略) 级有关部门暂 (略) 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 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 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 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 企业一年 (略) 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项 (略) 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该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由中标人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否则,招标人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五、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请申请人于2024年 7 月 4 日至2024年 7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瑞杰 (略) (地址: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11层1106室,联系电话:*)

2、本次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佰元整(¥:300元/份),投标人报名时缴纳。

六、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 (略) 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亭湖小学

地 址: (略) 亭湖区箭道巷4号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杰 (略)

地址:盐马路168号华兴大厦11层

联系人:万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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