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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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DZ2024G-0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 (略) 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WTJDZ2024G-072(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
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11吸污单元电控盘绕式(保留应急手动盘绕功能)台1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安全生产资质、设备供应、大修能力等,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铁集团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须提供国铁集团或铁路局技术评审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1份及以上同型车站设备采购供应或大修项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项目用户验收报告及使用良好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 (略) 、 (略) (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附声明书);国铁集团公布禁止处罚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11:30至**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乌 (略)

地 址: (略) 头屯河区太原路64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991-*

传 真: /

电子邮件:*@*26.com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 (略) 铁道支行

账 号: *7742

9.其他

**日

,乌鲁木齐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JDZ2024G-0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乌 (略) 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乌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WTJDZ2024G-072(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客车基地更新吸污单元设备)
序号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11吸污单元电控盘绕式(保留应急手动盘绕功能)台1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
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产品的安全生产资质、设备供应、大修能力等,投标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铁集团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须提供国铁集团或铁路局技术评审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1份及以上同型车站设备采购供应或大修项目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项目用户验收报告及使用良好证明。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未处在国家、行业、 (略) 、 (略) (产品质量抽检、质量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附声明书);国铁集团公布禁止处罚期内供应商(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11:30至**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乌 (略)

地 址: (略) 头屯河区太原路643号

邮 编: *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0991-*

传 真: /

电子邮件:*@*26.com

网 址: http://**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 (略) 铁道支行

账 号: *7742

9.其他

**日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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