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长安工业建构筑维修工程寻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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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度长安工业建构筑维修工程寻源招标公告



1、采购项目范围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长安工业建(构)筑维修工程

采购详情:见附件1(附件1

2、供方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条件(供方须知):

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请有意向的供方自行核对相关信息,确认符合后,再报名参与。

(备注:上述材料在投标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管理、技术力量,信誉良好,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工程施工中遵循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

2.3业绩要求:

无。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前联系以下人员。

技术交流人员:李嘉 电话:*

采购管理人员及接收报名人员:李女士 * 朱女士*

备注: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邮寄至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略) 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4、对报名单位的约束

4.1报名供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2报名供方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有)与采购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专业(副)总工程师、董事、监事存在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提出不参加。

5. 提疑问、异议与投诉

5.1供方对本次寻源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管理人员提出;供方认为本次寻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审计风控部门投诉(联系人及电话: 汤老师 023-*);投标人认为本次寻源活动中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信箱:*@*63.com 举报电话:023-*)。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




1、采购项目范围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长安工业建(构)筑维修工程

采购详情:见附件1(附件1

2、供方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条件(供方须知):

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请有意向的供方自行核对相关信息,确认符合后,再报名参与。

(备注:上述材料在投标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管理、技术力量,信誉良好,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工程施工中遵循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

2.3业绩要求:

无。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日前联系以下人员。

技术交流人员:李嘉 电话:*

采购管理人员及接收报名人员:李女士 * 朱女士*

备注:报名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邮寄至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略) 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4、对报名单位的约束

4.1报名供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2报名供方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有)与采购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专业(副)总工程师、董事、监事存在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提出不参加。

5. 提疑问、异议与投诉

5.1供方对本次寻源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管理人员提出;供方认为本次寻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审计风控部门投诉(联系人及电话: 汤老师 023-*);投标人认为本次寻源活动中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信箱:*@*63.com 举报电话:023-*)。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

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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