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医院眼科验光配镜用房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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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人民医院眼科验光配镜用房招租

(略) (略) 眼科配镜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将现有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及使用要求

(一)标的物名称、地址、面积、评估价等情况(见下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地址

建筑面积(约)㎡

招租底价(万元/年)

租赁年限

1

眼科配镜用房

(略) 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576号(1号楼4楼)

61.43

10.91

3

(二)标的物经营业态:严禁经营非法业态。

(三)标的物租赁相关说明

1.竞租 (略) 眼科诊疗业务冲突。

2.竞租人应当具有配镜、视觉训练、接触镜验配、近视防控建档、视力检查、电脑验光、综合验光、检查眼压等技能(所需人员由竞租人提供,且提供人员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略) 眼科相关业务必须予以配合;

3.竞租人需提供视光中心功能区域的设计及装修方案,设计及装修方案须经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

3.1.业务开展方案;

3.1.1.配合招租人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筛查;

3.1.2.配合招租人开展近视防控科普与公益:“科普宣教、视力筛查、屈光档案建档”等;

3.1.3.近视防控的技术服务与产品销售(包括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RGP),所经营产品具有多样化、品牌化;

3.1.4.配合招租人开展眼健康相关技术;

3.2配镜业务用房由竞租人自行规划设计,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眼视光诊断室;

3.2.2弱视训练区(可共用检查室);

3.2.3.眼视光产品展示销售区;

3.2.4.框架眼镜加工区。

4.如销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竞租人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明(复印件)。

5.竞租人派遣的“眼镜验光员”人员应取得人社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

6.竞租人派遣的“眼镜定配工”人员应取得人社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

7.竞租人派遣的负责OK镜的技师应符合条件:①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职称; (略) 级卫生 (略) 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且必须在眼科医生的配合下完成验配OK镜的工作。

以上人员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应悬挂在相应展示区进行公示。

8.租金缴纳:一次性缴纳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在合同当月一次性缴纳年度租金后方可使用场地,同时交纳租赁房屋保证金:年度成交金额的10%,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履约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9.租赁期限:租期三年。若因招租人医疗业务建设需要,导致出租场地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10.招租结果发布后在5个工作日内(遇双休日顺延)签订租赁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所租赁的资产严禁转租、转让(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

2.场地通水、电,有排水,卫生间。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主体结构。(具体解 (略) (略) )

4.承租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租赁用途仅能做为视力健康服务,且须符合国家相关法 (略) 管理制度。

5.承租人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房屋保证金。

三、报名程序

(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租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竞租人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角膜塑型镜)。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卫生、安全等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资料: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出现授权行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间:**日起至**日 止。

(四)报名方式:*@*q.com。

四、竞标会议

(一)竞标会议时间:**日14:00

(二)竞标会议地点: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雁江区狮子山街道幸福大道三段 (略) 民服务中心A号楼4层404-07)

(三)竞标提供资料:

1.资格审查资料在**日14:00前提交给招租人,提交地点为竞标地点。

2.竞价报价表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提交给招租人,竞价报价表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竞标方式:

1.本次公开竞租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须达到3家及以上,不足3家及以上的,将终止本次竞租活动。

2.按照“设定底价,公开竞标,现场报价,价高者中”的原则进行现场报价,报价规则如下:

2.1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无效;

2.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现场宣布承租人。

2.3如果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将进行第二轮竞价;如果第二轮竞价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将进行第三轮竞价,如果第三轮报价再次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时,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曾老师 028—*

六、监督方式

监督单位: (略) (略) 审计科

监督人:郭冰欣

联系电话:028-*

附件:竞租报价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地址

建筑面积(约)㎡

租赁年限

单价 (元/年)

总价(元)

备注

1

眼科配镜用房

(略) 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576号(1号楼4楼)

61.43

3

2

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略) (略) 眼科配镜用房公开招租公告

为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将现有资产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公开招租,确保公平竞争、公正交易。

二、本次公开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及使用要求

(一)标的物名称、地址、面积、评估价等情况(见下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地址

建筑面积(约)㎡

招租底价(万元/年)

租赁年限

1

眼科配镜用房

(略) 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576号(1号楼4楼)

61.43

10.91

3

(二)标的物经营业态:严禁经营非法业态。

(三)标的物租赁相关说明

1.竞租 (略) 眼科诊疗业务冲突。

2.竞租人应当具有配镜、视觉训练、接触镜验配、近视防控建档、视力检查、电脑验光、综合验光、检查眼压等技能(所需人员由竞租人提供,且提供人员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略) 眼科相关业务必须予以配合;

3.竞租人需提供视光中心功能区域的设计及装修方案,设计及装修方案须经招租人审核通过后才能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不限于:

3.1.业务开展方案;

3.1.1.配合招租人开展青少年近视防控筛查;

3.1.2.配合招租人开展近视防控科普与公益:“科普宣教、视力筛查、屈光档案建档”等;

3.1.3.近视防控的技术服务与产品销售(包括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RGP),所经营产品具有多样化、品牌化;

3.1.4.配合招租人开展眼健康相关技术;

3.2配镜业务用房由竞租人自行规划设计,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3.2.1眼视光诊断室;

3.2.2弱视训练区(可共用检查室);

3.2.3.眼视光产品展示销售区;

3.2.4.框架眼镜加工区。

4.如销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竞租人应当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明(复印件)。

5.竞租人派遣的“眼镜验光员”人员应取得人社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

6.竞租人派遣的“眼镜定配工”人员应取得人社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或医师执业证书。

7.竞租人派遣的负责OK镜的技师应符合条件:①具有中级以上技师职称; (略) 级卫生 (略) 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且必须在眼科医生的配合下完成验配OK镜的工作。

以上人员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应悬挂在相应展示区进行公示。

8.租金缴纳:一次性缴纳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承租人应在合同当月一次性缴纳年度租金后方可使用场地,同时交纳租赁房屋保证金:年度成交金额的10%,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他履约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9.租赁期限:租期三年。若因招租人医疗业务建设需要,导致出租场地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租赁费按照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10.招租结果发布后在5个工作日内(遇双休日顺延)签订租赁合同。

(四)注意事项

1.所租赁的资产严禁转租、转让(签约方是出租方唯一认可的承租人)。

2.场地通水、电,有排水,卫生间。

3.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主体结构。(具体解 (略) (略) )

4.承租人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租赁用途仅能做为视力健康服务,且须符合国家相关法 (略) 管理制度。

5.承租人不履行合约的视为违约,不予退还房屋保证金。

三、报名程序

(一)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租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竞租人提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角膜塑型镜)。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卫生、安全等重大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报名资料:

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出现授权行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三)报名时间:**日起至**日 止。

(四)报名方式:*@*q.com。

四、竞标会议

(一)竞标会议时间:**日14:00

(二)竞标会议地点: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雁江区狮子山街道幸福大道三段 (略) 民服务中心A号楼4层404-07)

(三)竞标提供资料:

1.资格审查资料在**日14:00前提交给招租人,提交地点为竞标地点。

2.竞价报价表须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提交给招租人,竞价报价表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竞标方式:

1.本次公开竞租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须达到3家及以上,不足3家及以上的,将终止本次竞租活动。

2.按照“设定底价,公开竞标,现场报价,价高者中”的原则进行现场报价,报价规则如下:

2.1竞租人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否则无效;

2.2本次竞价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现场宣布承租人。

2.3如果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将进行第二轮竞价;如果第二轮竞价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时,将进行第三轮竞价,如果第三轮报价再次出现相同最高报价时,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承租人。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曾老师 028—*

六、监督方式

监督单位: (略) (略) 审计科

监督人:郭冰欣

联系电话:028-*

附件:竞租报价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建筑地址

建筑面积(约)㎡

租赁年限

单价 (元/年)

总价(元)

备注

1

眼科配镜用房

(略) 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576号(1号楼4楼)

61.43

3

2

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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