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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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询价公告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的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采 (略) 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采购人现决定采用询价择优选择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发布本项目的询价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本项目询价,并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G-DSFZX*

3、采购需求:具体物品清单及规格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

4、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5、最高限价:每份高温慰问品的单价不超过100元/份,总价不超过30万元。

6、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后安排供货,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元),总价不超过30万元,单价不超过100元/份。

四、询价评定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以每份夏季高温慰问物品的单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五、合同支付约定: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清点、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供应商同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自询价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钱工,联系方式:*;QQ:*)。

询价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不予退还。

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发布媒介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在“ (略) 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栏”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30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地址: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141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定于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询价,询价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

联系人:葛迎峰

电话:0513-*

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钱舒佳、沙云天

电话:*、*


**日


附件-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zip

(略) 交通运输局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的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采 (略) 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采购人现决定采用询价择优选择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发布本项目的询价公告,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本项目询价,并进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2024年夏季高温慰问物品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G-DSFZX*

3、采购需求:具体物品清单及规格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章。

4、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5、最高限价:每份高温慰问品的单价不超过100元/份,总价不超过30万元。

6、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10天后安排供货,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整(¥*元),总价不超过30万元,单价不超过100元/份。

四、询价评定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以每份夏季高温慰问物品的单价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五、合同支付约定:合同签订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交货并经采购人清点、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供应商同时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六、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自询价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整,下午13:30—16:30整(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也可以联系招标代理,通过电汇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钱工,联系方式:*;QQ:*)。

询价文件每套收取工本费300元,不予退还。

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七、发布媒介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在“ (略) 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招标公告栏”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询价文件。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4:30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交通运输局(地址:崇川区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1413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定于本项目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地点询价,询价响应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4楼

联系人:葛迎峰

电话:0513-*

采购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 (略) 9号A1303-A1304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钱舒佳、沙云天

电话:*、*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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