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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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招标公告

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恒昇 (略) 受 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 委托,对 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项目内容: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其拥有的茉莉花种植经营权的资源入股的方式,并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寻求具有专业茉莉花种植的单位进行合作种植运营管理。项目全部由中标单位投资并负责运营管理,中标单位按约定的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支付给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具体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有花卉种植、园艺作物种植等资质企业。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7 月 04 日起至2024年 0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恒昇 (略)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31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材料: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7月18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上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楼(地址: (略) 闽侯县国宾大道367-15)。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上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楼(地址: (略) 闽侯县国宾大道367-15)。

八、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人须在2024年07月17日下午17:00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恒昇 (略) 闽侯分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 (略) 闽侯上街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或*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而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若有相同的投标报价,则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球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都将在【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公示栏】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恒昇 (略)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3103

联系方式:小王 *

附件:

招标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地块面积

投标最低限价

合作年限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总面积约100亩

4018元/亩/年

18年

*元

*元

项目概况:

1、合作项目内容: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2、合作地块位置:本次合作的地块是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侯 (略) 堤坝外。地块四至:东至侯官果林场, (略) 堤坝,南至智慧体育公园,北至侯官果林场。

3、合作地块面积:本次合作的地块总面积约100亩。

4、合作地块用途:本次合作的地块用于种植茉莉花,经营收入来源于茉莉花苞销售。

5、项目合作方式: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不出资,以其拥有的茉莉花种植经营权的资源入股,占股30%;项目全部由中标单位投资并负责运营管理,占股70%。

6、股权分红标准:合作项目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合作期间该项目由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一年亏损期不分红;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中标价保底净利润的30%分红;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在第三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 第八年、第九年在第六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十年、第十一年、第十二年在第九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十三年、第十四年、第十五年在第十二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十六年、第十七年、第十八年在第十五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

7、合作收益底价: (略) 出 (略) 场行情及投资回报情况的评估报告显示:闽侯县上 (略) 下市东侧100亩沙洲种植莱莉花项目前期需投入资金 *元;预估第一年可实现利润-3062元/亩/年;第二年起每年可实现利润4018元/亩/年。

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4018元/亩/年。投标人应以100元整数倍递增报价,不得出现小数。投标报价填写字迹要清晰,字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或涂改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或未按要求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9、项目合作年限:18年。

10、地块交付时间:合作协议签订后30天内完成土地交付。

11、分红支付方式:利润分红款每半年支付一次。首年不分红;第二年起利润分红款于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后续每半年一次)。

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18年合计利润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的5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招标公告


恒昇 (略) 受 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 委托,对 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招标项目内容: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其拥有的茉莉花种植经营权的资源入股的方式,并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寻求具有专业茉莉花种植的单位进行合作种植运营管理。项目全部由中标单位投资并负责运营管理,中标单位按约定的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支付给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具体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有花卉种植、园艺作物种植等资质企业。

五、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7 月 04 日起至2024年 0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恒昇 (略)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3103)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材料: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07月18日上午09:30之前提交到上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楼(地址: (略) 闽侯县国宾大道367-15)。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上街镇村级“三资”管理办公室二楼(地址: (略) 闽侯县国宾大道367-15)。

八、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人须在2024年07月17日下午17:00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 恒昇 (略) 闽侯分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 (略) 闽侯上街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或*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而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最高价中标,若有相同的投标报价,则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球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仅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都将在【随行易交易 (略) 网址:http://**】、【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公示栏】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

地 址:闽侯县上街镇侯官村

联系方式: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恒昇 (略)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闽江1号7#3103

联系方式:小王 *

附件:

招标内容一览表


项目内容

地块面积

投标最低限价

合作年限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总面积约100亩

4018元/亩/年

18年

*元

*元

项目概况:

1、合作项目内容:侯官村下市百亩沙洲茉莉花种植项目。

2、合作地块位置:本次合作的地块是位于闽侯县上街镇侯 (略) 堤坝外。地块四至:东至侯官果林场, (略) 堤坝,南至智慧体育公园,北至侯官果林场。

3、合作地块面积:本次合作的地块总面积约100亩。

4、合作地块用途:本次合作的地块用于种植茉莉花,经营收入来源于茉莉花苞销售。

5、项目合作方式:闽侯县侯官旗江农业专业合作社不出资,以其拥有的茉莉花种植经营权的资源入股,占股30%;项目全部由中标单位投资并负责运营管理,占股70%。

6、股权分红标准:合作项目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方式。合作期间该项目由中标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一年亏损期不分红;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中标价保底净利润的30%分红;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在第三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七年、 第八年、第九年在第六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十年、第十一年、第十二年在第九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十三年、第十四年、第十五年在第十二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第十六年、第十七年、第十八年在第十五年分红款的基础上递增5%。

7、合作收益底价: (略) 出 (略) 场行情及投资回报情况的评估报告显示:闽侯县上 (略) 下市东侧100亩沙洲种植莱莉花项目前期需投入资金 *元;预估第一年可实现利润-3062元/亩/年;第二年起每年可实现利润4018元/亩/年。

8、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4018元/亩/年。投标人应以100元整数倍递增报价,不得出现小数。投标报价填写字迹要清晰,字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或涂改视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或未按要求报价的将作废标处理。

9、项目合作年限:18年。

10、地块交付时间:合作协议签订后30天内完成土地交付。

11、分红支付方式:利润分红款每半年支付一次。首年不分红;第二年起利润分红款于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后续每半年一次)。

1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前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13、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18年合计利润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收费标准的5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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