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东街道新安村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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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沙东街道新安村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经新安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流沙东街道有关部门核准,对流沙东街道新安村2024-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招 (略) 流沙东街道新安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的流沙东街道新安村2024-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位于新安村辖区内,工作量详见《采购清单》。上述权属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标方式进行评标,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投标人都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42660元/ 月(合同期二年)的基础上,取最低价值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果出现排列第一名的,采取编排顺序号,现场摇号确定中标人)。 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新安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有)、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类别经营企业,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新安村委会账户预交人民币*千元为招标保证金,新安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7、投标人报名时应持上述要求的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并填写招标申请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

  2、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新安村民委员会咨询。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9:3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六楼)。

  4、若已报名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人和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招标人的要求时间10日历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 (略) 流沙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和新安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姓名:罗志强 电话:*

  姓名:陈树佳 电话:*

   (略) 流沙东街道新安村民委员会

  **日



  经新安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流沙东街道有关部门核准,对流沙东街道新安村2024-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招 (略) 流沙东街道新安村民委员会,本次招标的流沙东街道新安村2024-2026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位于新安村辖区内,工作量详见《采购清单》。上述权属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竞标方式进行评标,凡超过有效报价的投标人都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核对无误后,在招标控制价42660元/ 月(合同期二年)的基础上,取最低价值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其余依此类推,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果出现排列第一名的,采取编排顺序号,现场摇号确定中标人)。 方式由竞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由交易所工作人员启封并报送评委会评比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严肃认真,投标文件一经提交,不得撤回,否则新安村村委会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若有)、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均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校对):符合资格要求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3、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投标人须具备物业管理类别经营企业,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6、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标单位新安村委会账户预交人民币*千元为招标保证金,新安村民委员会出具保证金收据,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不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7、投标人报名时应持上述要求的有效报名资料一式三份,并填写招标申请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日至**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

  2、本次招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新安村民委员会咨询。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日9:3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日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六楼)。

  4、若已报名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人和流沙东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5、中标人在中标后,中标人应在中标确认书签名,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按招标人的要求时间10日历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六、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 (略) 流沙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网、流沙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栏和新安村政务公开栏同时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姓名:罗志强 电话:*

  姓名:陈树佳 电话:*

   (略) 流沙东街道新安村民委员会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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