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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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二会议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项目联系电话 029-*-831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029-*-831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4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8)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须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1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户名称: (略)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

2、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029-*-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电 话:  029-*-8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5: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开标时间 **日 09:30
开标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二会议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项目联系电话 029-*-831
采购单位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9-*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029-*-831

项目概况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4

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 (略) 碑林区税务局张家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8)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须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1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户名称: (略)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

账 号:**。

2、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址: (略) 碑林区朱雀大街9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联系方式: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029-*-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李瑞洁、张宇、戈迪

电 话:  02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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