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源公司车辆维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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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源公司车辆维修招标公告


南航嘉源(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车辆维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通过小额零星采购招取1家供应商为南航嘉源(广州) (略) 提供车辆维修服务(含相关配件),本项目2年总预算(合同限额)为*元人民币(含税),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年限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车辆维修服务

2年

*

含工时费+材料费。其中:

1.采购人提供工时费及材料费基准价(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2.报价人需分别对工时费及材料费进行折扣率报价,工时费折扣率适用所有工时费分项,材料费折扣率报价适用所有材料费分项。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零件单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

(略) 白云区机场路附近

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国家许可的相关证明(维修范围需包含大型货车及小型车辆)

2.9 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经营场地/维修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2.10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任一汽车维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sair.com。

邮件标题:CZ*-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邮件正文:正文内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附件为供应商盖章扫描的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需包含:公司简介等相关资料,“第一章采购公告第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确保报价文件未损坏。

4.2逾期未发送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报价邮件接收地址:*@*sair.com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嘉源(广州) (略)

地址: (略) 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

邮编:*

联系人:采购部采购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020-*

EMAIL:*@*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白云区飞云东 (略)

联系电话:020-*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嘉源(广州) (略)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

联系人:采购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南航嘉源(广州)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车辆维修进行小额零星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车辆维修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次采购通过小额零星采购招取1家供应商为南航嘉源(广州) (略) 提供车辆维修服务(含相关配件),本项目2年总预算(合同限额)为*元人民币(含税),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年限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车辆维修服务

2年

*

含工时费+材料费。其中:

1.采购人提供工时费及材料费基准价(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

2.报价人需分别对工时费及材料费进行折扣率报价,工时费折扣率适用所有工时费分项,材料费折扣率报价适用所有材料费分项。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 ≤投标折扣率≤ 100%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零件单价*97.5%。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

(略) 白云区机场路附近

自双方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采购, (略) 的授权。(注意: (略)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 (略)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采购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其他国家许可的相关证明(维修范围需包含大型货车及小型车辆)

2.9 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化服务。(提供经营场地/维修场地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2.10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任一汽车维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的检验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附件为本项目小额零星采购文件,请于本公告页面下方进行下载。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17】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盖章后扫描为PDF格式,*@*sair.com。

邮件标题:CZ*-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

邮件正文:正文内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附件为供应商盖章扫描的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需包含:公司简介等相关资料,“第一章采购公告第2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确保报价文件未损坏。

4.2逾期未发送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报价邮件接收地址:*@*sair.com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嘉源(广州) (略)

地址: (略) 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

邮编:*

联系人:采购部采购管理人员

联系电话:020-*

EMAIL:*@*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 (略) 白云区飞云东 (略)

联系电话:020-*

如供应商(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嘉源(广州) (略) 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飞云东街23号

联系人:采购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020-*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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