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商务局2024年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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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商务局2024年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指南

为提升我州农特产品 (略) 场占有率,进一步降低产品物流成本,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解决迪庆农特产品“走出去”难的瓶颈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迪庆州商务局2024年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项目

(二)建设内容:将迪庆州农特产品销售到上海地区的行为,销售产品为迪庆州农特产品(不包括松茸及其产品),发货地为迪庆州境内,目的地为上海地区。

(三)建设日期:**日至**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企业、合作社等,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二)申报主体持续稳定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在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地农产品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三)申报主体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条?、市场占有率高、带动作用明显。

(四)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地农产品情况)。

(三)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销售产品清单、交易订单、货运清单、快递单号等(附件3)。

(五)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合同、采购合同等)。

(六)发票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发票、采购发票等)。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须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快递单号、快递截图、发票要对应,一单一页的形式装订),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送至迪庆州商务局商贸服务中心(2套),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初审。迪庆州商务局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复审。迪庆州商务局组成工作组,对初审确定申报主体进行复审。

(四)确定名单。迪庆州商务局针对入围申报主体的审核情况,确定项目企业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拨付项目资金。由迪庆州商务局发文下达项目资金文件,拨付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申报主体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广泛宣传。

(二)实行自愿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申报请结合自身实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奖补资金行为。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虛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虚假申报、骗取奖补资金的, 将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依法追回项目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涉及商务项目资金。

联系人:赵璇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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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州农特产品 (略) 场占有率,进一步降低产品物流成本,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解决迪庆农特产品“走出去”难的瓶颈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迪庆州商务局2024年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消费帮扶与产销对接打通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项目

(二)建设内容:将迪庆州农特产品销售到上海地区的行为,销售产品为迪庆州农特产品(不包括松茸及其产品),发货地为迪庆州境内,目的地为上海地区。

(三)建设日期:**日至**日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企业、合作社等,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二)申报主体持续稳定生产经营两年以上,在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地农产品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三)申报主体发展前景好、核心竞争力强、产业链条?、市场占有率高、带动作用明显。

(四)申报主体信用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营业收入、带动就业人数、实现税利、收购本地农产品情况)。

(三)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销售产品清单、交易订单、货运清单、快递单号等(附件3)。

(五)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合同、采购合同等)。

(六)发票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物流发票、采购发票等)。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对自身信用状况、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他佐证材料。

申报主体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须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快递单号、快递截图、发票要对应,一单一页的形式装订),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四、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日下午17:3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和电子文档送至迪庆州商务局商贸服务中心(2套),逾期上报的不予受理。

(二)初审。迪庆州商务局业务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复审。迪庆州商务局组成工作组,对初审确定申报主体进行复审。

(四)确定名单。迪庆州商务局针对入围申报主体的审核情况,确定项目企业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五)拨付项目资金。由迪庆州商务局发文下达项目资金文件,拨付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方便申报主体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广泛宣传。

(二)实行自愿申报,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申报请结合自身实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奖补资金行为。在申报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虛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虚假申报、骗取奖补资金的, 将纳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依法追回项目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涉及商务项目资金。

联系人:赵璇方;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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