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黄山市消防救援支队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休宁县 公告时间 **日 16: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黄山 (略)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黄山 (略)
预算金额 ¥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先生 0559-*
代理机构名称 黄山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工 0559-*

项目概况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X-TX2024-035

项目名称: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按“1+1+1”方式进行,即: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方对*方的合同执行(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放置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山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递交到黄山 (略) 现场报名或将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56.7058万元/年,本次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6.项目地点: (略) 休宁县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系电话:010-*)提出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8号        

联系方式:沈先生 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            

联系方式:江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05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休宁县 公告时间 **日 16: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黄山 (略)
开标时间 **日 09:00
开标地点 黄山 (略)
预算金额 ¥5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沈先生 0559-*
代理机构名称 黄山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江工 0559-*

项目概况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黄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X-TX2024-035

项目名称: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休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按“1+1+1”方式进行,即:合同到期前三个月*方对*方的合同执行(服务)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扫描件放置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黄山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递交到黄山 (略) 现场报名或将扫描件发送到(QQ邮箱:*@*q.com)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黄山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56.7058万元/年,本次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标段(包别)划分:1个包

6.项目地点: (略) 休宁县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

8.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系电话:010-*)提出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屯溪区社屋前路18号        

联系方式:沈先生 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黄山 (略)             

地 址:屯溪区江南新城北区梧桐苑10幢403室            

联系方式:江工 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 话:  0559-*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