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恒顺地块、莱卡酒店、化工学校等资产聘请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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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恒顺地块、莱卡酒店、化工学校等资产聘请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采购人老恒顺地块、莱卡酒店、化工学校等资产聘请安保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老恒顺地块、莱卡酒店、化工学校等资产聘请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ZJ-*号

最高限价金额:4500元/人/月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承诺函式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信用查询;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 (略) 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持镇江地区以外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服务时, (略) 公安局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如为分(支)公司的,取得总公司授权后,可直接参与投标, (略) 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

1.现场报名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2.报名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佰元整(¥300.00)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1、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自行踏勘,以更好的了解招标内容。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开标前三天通过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 (略) 提出。

六、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润州区南山路61号

联 系 人:吴义清 联系电话:0511-*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B座2121室

九、投标时间:**日14:00至14:30

十、开标时间:**日下午14:30

十、具体项目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





2024年招标信息17


2024年招标信息 · 目录

(略) (略) 招标公告下一篇智能汽投二期能源管理选择社会投资人项目

华春建设工程 (略) 受 (略) 的委托,对采购人老恒顺地块、莱卡酒店、化工学校等资产聘请安保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投标人进行投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投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老恒顺地块、莱卡酒店、化工学校等资产聘请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CZJ-*号

最高限价金额:4500元/人/月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指定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文件格式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承诺函式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1.6 信用查询;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 (略) 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资质,持镇江地区以外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投标人须承诺提供服务时, (略) 公安局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2.2投标人如为分(支)公司的,取得总公司授权后,可直接参与投标, (略) 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

1.现场报名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 (略) ( (略) 高新区凤凰家园凤翔苑9栋2层)

2.报名联系人:李媛 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售价:*佰元整(¥300.00)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1、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四、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请领取招标文件的各投标人自行踏勘,以更好的了解招标内容。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开标前三天通过书面形式向华春建设工程 (略) 提出。

六、采购人、采购方式及中标人数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润州区南山路61号

联 系 人:吴义清 联系电话:0511-*

(2)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B座2121室

九、投标时间:**日14:00至14:30

十、开标时间:**日下午14:30

十、具体项目联系人: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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